土地管理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33:31 249 人看过

我国土地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2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在五公顷以上的,仍要报省政府批准;一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一公顷以下的,在县行政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市辖区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审批时间少则几个月,长则超过一年。3、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依法应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市、县政府先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再由被征收土地所
    2023-03-01
    138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1)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④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2023-06-10
    272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出台以前土地管理依据什么
    土地管理法出台以前土地管理依据什么,主要内容如下:1947至1950年,是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同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1950年6月至1987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为了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023-04-26
    128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实施程序以及土地证的办理流程
    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土地证办理流程: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3、缴纳契税。4、办理产权证。5、办理土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
    2024-04-18
    2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农
    2023-07-11
    118人看过
  • 土地赔偿款纠纷处理程序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凡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与村集体发生纠纷而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处理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除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外,还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充
    2023-03-15
    172人看过
  • 土地管理纠纷中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怎么样的
    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5号)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
    2023-06-13
    302人看过
  • 土地征收受理程序的法律
    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这就是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一、政府进行征地有什么流程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二、征地批复后的具体程序?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
    2023-03-11
    462人看过
  • 宅基地土地确权程序
    农村宅基地
    一、宅基地土地确权程序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第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第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二、宅基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以多种形式贯彻一户一宅政策。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以在户口本上人员的范围内进行商量,只要是户口本上的人员都
    2023-06-15
    186人看过
  •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办理程序
    一、报批阶段:1、申请。建设单位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并按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五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2、勘测定界及征地前的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测绘队伍对该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并出具成果报告。勘测定界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现场踏勘;对涉及村组的土地总面积、总耕地面积、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附着物、房屋以及建构筑物等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确认。3、拟定方案、组织听证和资料收集。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的调查情况及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审核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收集权属证明材料、补充耕地证明材料、勘测
    2023-05-03
    400人看过
  • 土地管理的概念分析和意义,土地管理的内容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而采取的综合性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措施。一般来说,国家将土地经营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运用法定权力,为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和使用土地的过程或行为所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从土地管理的概念来看,它有六层含义:
    2023-05-08
    467人看过
  • 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处理程序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简约版土地租赁合同<p>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p><p>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p><p>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p><p>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p><p>二。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p><p>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
    2023-07-11
    57人看过
  • 征收土地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一、征地程序违法要怎么处理被征地人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征地主体违反征地程行为同时构成对被征地人合法权益侵害的,还必须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了保证征地权的有序运行,征地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如果征地主体违背法定的程序,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二、乡政府征地程序有哪些步骤1.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
    2023-07-11
    112人看过
  • 甘肃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5、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权限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2、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1)土地侵权案件(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3)土地违法案件(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5)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三、处理土地权
    2022-05-02
    5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土地的征收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征收手续:土地征收手续分为前后连接的两个部分,即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和土地征收实施手续。(一)征地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部门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批后拟定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步报告。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二)征地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一)发布机构:市县政府。(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
    •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里程序关系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依照《》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土地管理部门注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定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1、填写宅基地注销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2、与村委签订收回集体土地协议4、原土地使用证
    • 土地征收管理集体土地操作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集体土地征收操作流程征转土地操作流程:一、征地告知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发告知书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二、确认征地登记调查结果征地书面告知后,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