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回重审的举证期限有限制性吗?
发回重审的举证期限为三十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规定了五种不受“不得少于30日”限制的例外:
1.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少于30日。
2.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也可少于30日。
3.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但转化为普通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补足30日期限,除非当事人同意减少。
4.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可以少于30日。
5.发回重审的,若因证据、事实原因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也不受30日限制。
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法院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法院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就举证期限达成协议,并经法院许可。协议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二、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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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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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发回重审的次数有没有上线的限制的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4-08-30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发回重审几次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民事诉讼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只有两种,其中程序错误引起的发回重审案件不会有次数限制,对此法律有明确的法条进行规定,大家可以阅读上述法条就可以了解,民事诉讼案件发回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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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1、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2、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故无法计算刑事重审的最长审理期限。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