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有什么规定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在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保管人在未征得寄存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即应当亲自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当保管人患病而不能亲自保管时,可以不经寄存人同意而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法律要求保管人亲自保管,对社会生活及交易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公民之间因为相互协助而订立的保管合同,基本上是基于公民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而订立的。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个存折,主要是基于甲对乙的信任。甲如果对乙不信任,不会轻易将存折交给乙保管。正是由于甲对乙的信任,即甲确信他的存折由乙保管即安全、可靠,又能如期归还,所以才将存折交给乙保管。如果乙擅自将存折转交第三人保管,就辜负了甲对他的信任,并且可能给甲带来损失。
保管人亲自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的一项义务。保管人违反该义务,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使保管物因此造成损害,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保管物造成的损害强调的是基于保管人转保管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即:如果保管人不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而是自己亲自保管,就不会发生这种损害。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四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九十五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六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八百九十五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中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管理人的义务
265人看过
-
民法典的管理人报告和交付义务是什么
479人看过
-
民法典对保管人的通知义务的规定
340人看过
-
依照民法典规定,履行保管义务
390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是什么
99人看过
-
《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的特征
158人看过
-
典当管理办法释义中典当管理规则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3第六章“经营规则”是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的核心内容,内容为: 1、增加了对当户身份及当物来源进行查验的条款。 2、调低了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率。 3、明确了典当应依法办理质押和抵押登记的程序手续。 4、完善绝当物品的处理方式。 5、严格典当行资产管理比例。 6、强调了统一典当会计制度和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的重要性。
-
2024《典当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30《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变更、终止。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五章当票。第六章经营规则。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
-
民法典中关于保管人妥善保管义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22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寄存的物品。 当事人可以事先协议保管场所或者办法。除紧急情况或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
保管人的管理义务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1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是指保管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仓储不符合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仓储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有没有法律义务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01无因管理如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有管理事务的协议,或法律规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义务,比如,甲应邀为乙修理房屋,或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为无行为能力人购置衣物,均不构成无因管理。只有在既无当事人的协议又无法定义务时,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才是无因管理。在这里,连带债务值得特别一提。对于连带债务,当其中一个债务人代其他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时,有的人认为这是无因管理。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