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6:01:32 150 人看过

有限制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一)耕地的承包期

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集体林地70%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需要说明两点:

(1)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对法律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法律规定的,法律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超过这个时间就无效!土地承包期限是多长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2、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1、需要包含发包方、承包方的各类信息,如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姓名、住所等。2、需要包含土地的相关信息,如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3、合同日期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还要加上承包期
    2023-05-07
    170人看过
  •  农民土地流转的时间限制
    农村土地流转的年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土地的使用权转移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时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流转的年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土地的使用权转移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时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不 同 类 型 土 地 的 承 包 期 限 及 延 长 规 定不同类型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有所不同的。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不同用途确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也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
    2023-09-18
    62人看过
  • 1980年土地承包制
    土地承包
    1950年:土地归农民所有,农民是自耕农(广义上的地主)1978年:公有制,农民承包,只有使用权,严限买卖,农民不是自耕农一、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吗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并且城镇户口不能在已有房子基础上新建房屋,因为城镇户口不能取得宅基地,宅基地只有村民才可以申请。另外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二、征地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的权益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按照物权理论,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只有真正的权利主体才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
    2023-03-20
    210人看过
  • 墓地使用时间有限制吗?
    墓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五十年或者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用途: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坟地主要是指人去世后,将遗体或骨灰式遗物统一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点,这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墓地买卖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
    2023-07-04
    445人看过
  • 二轮土地承包开始的时间
    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一、村民外出打工,承包地应该被收回吗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
    2023-06-24
    280人看过
  • 土地承包制取消真的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承包人可以转包。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的。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
    2024-04-28
    233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交易是否受到限制?
    不可以。承包人通过承包获得的只是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所以承包的土地是不可以进行所有权的交易的(也就是所谓的“买卖”),但是土地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流转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进行转包,或者是和其他承包人互换;或者是转让承包经营权。同时,承包地的流转也要遵循一些限制性规定,例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权等。农户能在自家承包土地上栽植林木吗?1.如果你的承包地是林地,自然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2.如果你的承包地是耕地,那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
    2023-06-30
    196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岁数限制是多少岁
    一、土地承包人岁数限制是多少岁依照中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年龄应当满足成年且年满十八周岁为最低限制。然而,对于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农户,如在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充分认同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缔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
    2024-04-19
    21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
    2023-05-05
    197人看过
  • 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出嫁还有承包权吗
    一、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出嫁还有承包权吗不管在《妇女权利保护法》还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办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此可见出嫁女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享有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如遇到征地拆迁,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二、承包权分为哪些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
    2023-05-06
    277人看过
  • 承包地建厂土地期限
    工业用地为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承包人基于承包合同而实际占有、控制、使用土地,对土地行使直接支配的权利。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
    2023-04-04
    98人看过
  • 土地承包费时效是多长的时间
    土地承包费的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关于土地承包费的争议属于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适用民事诉讼时效,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最长几年合同经济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拖欠货款有没有诉讼时效欠货款发生民事纠纷,有三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2023-04-05
    1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权长时间内会有大调整吗?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什么说土地确权后,很长时间不会再进行大规模土地承包权调整。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国家从2013年开始进行本次土地确权工作,计划到2018年全面完成,实际完成时间恐怕要更晚。6年时间,巨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如果到2026年再次进行土地承包权调整,那就要重新进行一遍土地确权工作,您觉得这可能吗?二是现在的土地价值和农业政策,相比1996年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地价飞涨,土地从征收农业税到发放补贴。如果再次进行承包权调
    2023-06-03
    301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未履行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
    当事人可以要求不履行合同的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1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一)甲方将坐落在西岭土地承包给乙方:四至:(二)承包年限从年月日起至二年月日止。(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每项亩元,年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种植、养殖为主。(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无权调整承包费。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2023-07-04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有没有时间限制最长期限是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6
      农村土地承包是有时间限制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财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8
      财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遗赠的有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农村土地承包如何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长时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
      没有这个规定,有一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但并非这句话的表面意思理解,是指在一个承包期内,土地基本不变动。(因为在同一个承包期内,土地基本分完了,又不能毁约,收回已经分配的土地)所谓农村土地的承包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比如现在的承包期是30年,也就是取得土地后,可以一直使用到承包期满(即使在承包期内死亡),这是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后,自动续30年,如果期满时,承包人已经死亡就不存在自动
    •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6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是有时间限制的。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
    • 律师,农村承包土地有什么限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7条对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