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内,持《房屋拆迁许可证》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拆迁办)提出申请,说明需要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理由,填写《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
2、受理
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的,县拆迁办应当当场受理申请,给申请人出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补正告知单,并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
3、审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县拆迁办在《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呈报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县拆迁办将《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上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
经核查符合规定的,由市拆迁办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将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有关资料返回县拆迁办一份存档,另一份留市拆迁办存查。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原《房屋拆迁许可证》上注明批准延长的截止日期,并加盖公章。
4、公告
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批准后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方式、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5、办理时限
自受理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拆迁期限需要延长该向哪个部门申请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呆账处理审批程序
(一)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对本级经费投资、借款、暂付款等形成的呆账进行清理,列出呆账事项。
(二)呆账事项的责任人应将呆账形成过程、原因以及鉴定意见、法律文书、证明材料、说明材料、函证材料等,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会财务部门审核。
(三)由工会财务部门将呆账事项汇总,报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四)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经审会同意。必要时可由经审会办公室安排审计。
(五)工会财务部门依据主席办公会议决定进行账务处理。
-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程序
99人看过
-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程序
419人看过
-
天津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程序
201人看过
-
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程序
122人看过
-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程序是什么
359人看过
-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程序是什么
143人看过
房屋拆迁期限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期限。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逾期未完成拆迁的,将被视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在确定拆迁期限时,通常会考虑到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更多>
-
房屋拆迁赔偿款的审批程序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1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
-
房屋拆迁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5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 第一,申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 第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第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 第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
-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审批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1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
-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审批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依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的会公告。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按什么程序审批房屋拆迁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