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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期限
房屋拆迁期限是指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期限。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逾期未完成拆迁的,将被视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在确定拆迁期限时,通常会考虑到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 更多>

房屋拆迁期限

  • 房屋拆迁期限是多久?
    房屋拆迁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而房屋拆迁征收的时效则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房屋拆迁征收的时效为六个月。 此外,根据《建筑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房屋拆迁征收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并在竣工时达到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如果建筑竣工时存在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征收的时效为六个月,而房屋拆迁必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
    2024-01-05
    2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要多久才能拆
    房屋拆迁期限
    拆迁是房屋征收的一种形式,分为国有土地上征收和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依据法律条例,与户口无直接联系;而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与户口和人头相关。拆迁户可申请政府提供廉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拆迁时间因方式和对象不同而异,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决定。 拆迁是房屋征收的一种形式,通常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两种性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人即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与户口和人头没有直接联系。而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拆迁与户口和人头密切相关。拆迁时,拆迁户可以申请政府给予廉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此外,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还制定了章程,规定了集体经济福利的分配方式,拆迁如果是统一建房分配的也是按户口和人头享受集体经济的福利。因此,拆迁所需时间因拆迁方式和拆迁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决定。 拆迁是一种房屋征收形式,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征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补偿和安置,与户口和人头无关;而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与户口和人头密切相关。拆迁户可申请政府提供
    2024-01-05
    139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期限是什么意思啊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规定,拆迁人必须在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拆迁人若延长拆迁期限,需办理相关手续。被拆迁人应在拆迁期限内离开范围,否则将进行拆除程序。拆迁人必须依法实施拆迁,违反规定将不予补偿。 拆迁期限是指拆迁人实施拆迁的时间期限,超过该期限的则不得继续进行拆迁作业。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拆迁期限指被拆迁人离开拆迁范围的期限,该期限届满后即进行拆除程序。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依法实施拆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拆迁期限解释及相关规定 房屋拆迁期限是指在进行房屋拆迁过程中,规定的完成拆迁工作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规定,拆迁期限通常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拆迁期限的设定旨在保证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拆迁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在拆迁期限内,拆
    2024-01-05
    203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拆迁期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期限指拆迁公告规定的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离拆迁范围的期限。如果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之前申请了复议,自收到复议决定书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因此,房屋拆迁安置时效期限为六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国有土
    2024-01-05
    2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什么叫拆迁期限
    虽然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城市房屋拆迁期限(以下简称拆迁期限),但要求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拆迁。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内,持《房屋拆迁许可证》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拆迁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需要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原因,并填写《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房屋拆迁的安置期限是多久?房屋拆迁安置行政时效期限,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023-08-08
    99人看过
  • 拆迁管理部门能否实施拆迁行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在我国,城市居民房屋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的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性拆迁法规和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应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目前,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开展调研,近期将出台一个有关拆迁管理规范化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已进入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阶段。该司法解释将突出体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1)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2)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3)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和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4)拆迁单位资格认定;(5)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6)委托拆迁合同备案管理;(7)房屋拆迁行政裁决;(8)拆迁项目转让的管理;(9)查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行为等。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要提交哪些资料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
    2023-07-07
    190人看过
  •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标准是否明确?
    第一,还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办法来确定拆迁期限。所谓原则性,就是在全国或在一个省统一拆迁期限,使之法定化,任何人无权改变。所谓灵活性,就是对那些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拆迁期限不足的,应当准予一定幅度的延长。防止因拆迁拆不完,而导致规划不能实现,建设不能进行的现象发生。第二,要结合全国各省市的成功经验,确定统一的拆迁期限,把批准延长期限也作相应的限制。我们不妨链接一些省市的规定:1、上海市1991年规定,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年。2003年修改为:拆迁人申请拆迁许可证时要求拆迁期限超过1年的,区、县负责管理房屋拆迁的房地资源局应先报经市房地资源局审核。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其申请延长的期限与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累计超过1年的,延期申请由区、县房地资源局报经市房地资源局审核后给予答复。由此看来,上海市实际上就把拆迁累计期限确定在1年内,超过1年为例外。2、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
    2023-07-07
    349人看过
  • 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审批程序
    1、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15日内,持《房屋拆迁许可证》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拆迁办)提出申请,说明需要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理由,填写《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2、受理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的,县拆迁办应当当场受理申请,给申请人出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补正告知单,并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3、审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县拆迁办在《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呈报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县拆迁办将《天津市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上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经核查符合规定的,由市拆迁办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将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的有关资料返回县拆迁办一份存档,另一份留市拆迁办存查。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原《房屋拆迁许可证》上注明批准延长的截止日期,并加盖公章。4、公告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延长房屋拆迁期限申请批准后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
    2023-07-05
    205人看过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1)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2)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3)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和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4)拆迁单位资格认定;(5)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6)委托拆迁合同备案管理;(7)房屋拆迁行政裁决;(8)拆迁项目转让的管理;(9)查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行为等。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要提交哪些资料?根据《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监事的主要职责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6、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7、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8、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9、
    2023-07-04
    117人看过
  • 拆迁期限调整
    房屋拆迁期限
    一、办理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二、办理程序:1、受理处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2、拆迁科提出审核意见;3、局领导审批;4、受理科办结告知,核发结果。三、办理要件:关于调整房屋拆迁期限的情况说明;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一次批复的延长通知(非首次申请);区县房地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单(超过延长拆迁期限的);四、办理时限:20天五、收费标准:不收费主办部门:区局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联系方式:6210639762554188-410窗口受理地址:昌平路403号底楼一门式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30—4:30房屋拆迁起诉期限如何确定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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