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连带之债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43:03 386 人看过

胡某承建了杭州市转塘镇某学院内的一处建筑工程,随后胡某又将工程交给余某负责。余某又将工程转包给金某。2002年9月,金某在施工时从墙上坠落,构成一级伤残。金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余某承担赔偿责任,该学院和胡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胡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5年8月,法院强制执行时扣划学院资金290304元。

2005年12月,该学院向法院起诉,认为其对金某已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因其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所以要求余某和胡某承担应承担的份额。

法官说法

某学院是连带之债的债务人之一,在清偿了全部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余某进行追偿。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本案中,连带责任人之间的相互责任比例并没有确定,所以某学院要求其他连带债务人为其向主债务人的追偿之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西湖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余某向某学院支付代偿款290304元,而胡某不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9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相关文章
  • 合伙债务连带清偿后的内部分担和追偿问题
    合伙连带责任实际上存在着两重责任关系,即合伙人与合伙债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关系。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亦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对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实践中合伙人之间的追偿现象可能会错综复杂,有学者主张对于合伙解散后的债务处理,最好能一次予以确定。一次性确定应不违背两个原则,一是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二是不得违背《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当然,这种一次性确定也不能改变对外法定连带责任的适用。一、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
    2023-03-15
    357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有追偿的权利吗
    1、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律师补充: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
    2023-05-06
    310人看过
  • 一方清偿共同债务后可否向另一方追偿
    可以。在夫妻共同债务中,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在一般连带责任债务中,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2023-06-13
    107人看过
  • 向债务人追偿能否主张利息
    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1、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及时还款则不能主张利息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了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2、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后逾期还款,则能够主张利息关于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利息”,但对于逾期利息,并不因为借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有无而决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也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无偿借贷,在出借人催告并给予合理的期限后,借款人仍不归还,则已经构成了迟延履行,需要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即逾期的利息。一、私人借贷不还法律后果有什么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2023-03-07
    435人看过
  • 共同债务未偿还离婚之后连带赔
    李某、赵某是一对夫妻,双方离婚且债务已协商分摊完毕,此时,债权人孙某起诉还钱,但李某以夫妻债务为由不予返还。近日,在律师的辩护下,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务纠纷案,认为这对夫妻虽已离婚但还应承担连带责任。辩护律师认为,在当事人协议离婚或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中,夫或妻不得以财产已分割为由对抗其共同债权人,夫妻离婚后仍应对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本案原告孙某起诉被告李某向其主张债权应予支持,而被告李某可在偿还孙某借款后依据离婚判决书向赵某追偿。法院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予以采信,作出相应判决。
    2023-04-22
    430人看过
  • 债务人与妻子离婚后债权人可否要求债务人妻子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妻子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6-13
    430人看过
  • 连带之债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一、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是什么从我国学界的观点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上看,是采行广义上的的共同保证概念,且将共同保证与数人保证视为同一意义,再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类型。(一)在广义上界定共同保证的概念,则其基本特点与成立要件有二:1、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
    2023-03-10
    116人看过
  • 债务人拒付货款保证人连带清偿
    债务人拒付货款,因保证方式约定不明,保证人负连带赔偿责任。5月11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芦溪县某公司赔偿深圳某公司货款共计27万余元,北京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深圳某公司与被告芦溪县某公司于2006年9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北京某公司向原告发去保证函一份,承诺在被告不能按期付款的情况下,一切后果由其负责。原告对这份保证函没有提出异议,应视为接受。原告依约定发货给被告芦溪县某公司,芦溪县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陆续支付大部分货款,到起诉时止,被告仍欠原告27万余元。因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一审法院审查认为,该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守。现被告违约拒付剩余货款,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责任。而北京某公司因向原告发出保证函,是本案的担保人,但未对担保方式明确约定,应视为连带保证,故北京某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
    2023-06-08
    132人看过
  • 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一、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所谓数人侵权中的连带责任,是指数个侵权人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以及聚合的因果关系表现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各个侵权人依法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
    2023-04-14
    184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该向谁要去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要求清偿债务,但只有继承人或者被遗赠人接受债务人的财产的,才有清偿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的义务。一、人死了写的欠条还有用吗?有用。借款人死亡,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在法律上,债务人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原因。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法受偿。在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债务有限度地转移到继承人。由此可见,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随之消灭,而应由债务人的遗产或者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二、过世了继承人还需还钱吗过世了继承人不需要还钱。债务人死亡,债务无法消除。要追偿债务,首先要看债务人是否有财产,然后是否有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其债务由继承人承担;无财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023-03-07
    414人看过
  • 民法典连带责任是不是可以向债权人清偿
    一、民法典连带责任是不是可以向债权人清偿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的保证特征1.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
    2023-04-20
    282人看过
  •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追偿吗
    1、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2、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律师补充: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2、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五十条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第五十一条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二条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
    2023-05-06
    7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需要向谁清偿?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清偿,但是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可继续向原债权人清偿。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怎样履行债务呢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8-03
    114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破产涉及的债务清偿
    被保证人破产时,如果保证人已经代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即取得代位求偿权,可以其承担保证责任并已清偿的范围内的债权申报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这种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证人代被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取得新债权人的资格而产生的追偿权,无所谓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之分,保证人一经代偿,即有追偿权。一、保证人对债务人不应享有追偿权诉讼中,有的保证人仍要求法院确认其对履行了和解协议的债务人的追偿权,认为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赋予追偿权对其不公平。笔者认为,破产宣告并进行清算分配后,破产终结,由于债务人已注销(因为在我国只有企业法人才具有破产能力),保证人追偿权的义务主体不存在,而无法实现追偿权。强制和解后,虽然从主体上来说,债务人仍存在,但因其已履行了和解协议,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部分实现,若允许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则债权人间接地从债务人那里得到更多地清偿。从债务人的角度来说,若仍要
    2023-03-09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
    词条

    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 更多>

    #主债
    相关咨询
    • 连带债务人怎么样向其他人追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7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 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 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怎么追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6
      连带责任人在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夜夜程序向债务人追偿,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并未进行规定,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审判庭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生效判决的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应以何种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偿问题的复函》【法经(1992)121号】精神,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 可以向连带债务人要求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
      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担部分,所以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 也就是说,连带债务人在偿还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
    • 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需要清偿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 担保人未向债务人支付清偿金的,债权人可否主张追偿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担保人未清偿的,不能主张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只有承担担保责任后,才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索赔。担保人未清偿的,说明未承担担保责任,不能主张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