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处理人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15:24 142 人看过

一、个人信息处理人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的情形有哪些

1、出现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个人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等情形时,个人信息处理者要删除个人信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

(一)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二)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三)个人撤回同意;

(四)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二、个人信息泄露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一)更换账号。

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

(二)更改重要的密码。

现在的人离不开网络,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面非常广。尤其对于喜欢网购的人来说,个人信息往往和银行账号、密码等重要的信息联系在一起。因此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应该马上更改重要的密码,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报案。

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四)律师起诉。

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收集证据

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六)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

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你的账号,甚至还可能骗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你的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七)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现在信息泄露十分严重,防不胜防,如果事事都要追究,可能不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对于无关紧要的、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可以选择不予理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不需告知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处理个人信息时不需告知的情形有哪些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时,要承担告知的义务。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或者不需要告知的情形,就不需要告知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将变更部分告知个人。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方式告知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处理规则应当公开,并且便于查阅和保存。第十八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或者不需要告知的情形的,可以不向个人告知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
    2022-10-11
    32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如下: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的,不涉及法律约束。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下: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贷款恶意不还款,长期拖欠借款;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4、
    2023-08-11
    478人看过
  • 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什么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哪些
    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等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一、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什么权利个人信息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和报酬请求权。个人信息权,是指个人信息本人依法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哪些个人信息的主体包括:1.个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能够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信息,都是
    2023-07-19
    228人看过
  •  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处理个人信息?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取得被处理人员的授权同意;2. 明确告知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3. 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4.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5. 处理个人信息时还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被处理人员的授权同意;2.明确告知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3.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5.处理个人信息时还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处 理 个 人 信 息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用于识别、跟踪或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目的合法:企业或组织处理个人信息必须有明确的、合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合法的业务活动或处理与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务。2. 信息控制权:企业或组织必须拥有充分的信息控制权,能够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3. 通知告知:在处理
    2023-09-01
    75人看过
  • 两个个人信息处理者如何处理信息
    一、两个个人信息处理者如何处理信息两个以上个人信息处理者,决定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条两个以上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共同决定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应当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该约定不影响个人向其中任何一个个人信息处理者要求行使本法规定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共同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二、个人信息泄露的解决办法有哪些(一)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二)更改重要的密码。现在的人离不开网络,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面非常广。尤其对于喜欢网购的人来说,个人信
    2023-01-21
    396人看过
  • 被执行人具有什么情况法院应当删除其失信信息吗
    应当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形: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其他。失信被执行人会坐牢吗有可能坐牢。按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
    2023-07-26
    118人看过
  • 个人信息权的主要权利有哪些,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有哪些区别
    一、个人信息权的主要权利有哪些个人信息权的主要权利有:1.信息决定权信息决定权,简称决定权,是指本人得以直接控制与支配其个人信息,并决定其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处理与利用以及以何种方式、目的、范围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权利。2.信息保密权信息保密权,简称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3.信息查询权是指本人得以查询其个人信息及其有关的处理的情况,并要求答复的权利。对信息的控制与支配,必须首先了解哪些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情况,特别是在此过程中信息是否被保持完整、正确与适时。4.信息更正权信息更正权,简称更正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对不正确、不全面、不时新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与补充的权利。二、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有哪些区别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如下:1.个人信息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集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于一体的综合性权利,并不完全是精神性的人格权,其既包括了精神价
    2023-06-23
    402人看过
  • 个人信息处理者能不能公开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能不能公开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明确拒绝的,不能公开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个人明确拒绝的除外。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个人同意。二、个人信息泄露怎么举报1、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遭遇信息泄漏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2、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将专职接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3、消费者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2023-06-11
    148人看过
  • 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个人处理者应当将哪些事项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
    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时个人处理者应当将个人信息处理者,向个人信息保护出现部门通知的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信息种类、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联系方式等。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形有:1、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2、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3、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超出用户授权范围;4、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5、未经用户同意更改其设置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状态,如软件更新时自动将用户设置的权限恢复到默认状态;6、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和算法定向推送信息,未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选项;7、以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方式误导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如故意欺瞒、掩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真
    2023-08-12
    437人看过
  • 怎么查找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哪些信息
    个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查找,具体步骤有进入查询平台,之后点击右侧马上开始,之后选择验证方式和信用信息等。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了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等。一、怎么查找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查找,具体步骤如下:1.进入查询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进入查询入口后,点击右侧马上开始;3.进行注册/登录后,选择验证方式及信用信息;4.按照提示下一步,提交即可。申请之后,个人信用报告将于次日获得。二、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哪些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以下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报告详细记录了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生日期,学历,婚姻、地址,房产情况,工作情况,社保情况等。2.信贷信息。主要指贷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报告详细地列出每一笔信用卡和贷款业务的情况,具体展现了被征信当事人以往的负债历史。3.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包括缴纳电信、水、电、燃气
    2022-07-22
    284人看过
  •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要告知吗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要告知吗1、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敏感信息时,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除本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依照本法规定可以不向个人告知的除外。第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将变更部分告知个人。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方式告知第一款规定事项的
    2023-04-20
    145人看过
  • 自然人对自己个人信息的权益有哪些,处理个人信息时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自然人对自己个人信息的权益有哪些自然人对自己个人信息的权益有:1.除自然人或监护人同意、合理处理公开信息或维护公共利益和自然人合法权益的免责事由外,不得处理个人信息;2.自然人可以依法要求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的功能或服务;3.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篡改自然人的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并且还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在泄露等事件发生后即时告知自然人和主管部门。个人信息不属于人格权,因而其不能适用人格权禁令,只能在侵权行为危急人身和财产安全时,自然人对自己个人信息的权益有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二、处理个人信息时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处理个人信息时应满足的条件是应当合法,正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得知其应当满足的条件是,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
    2023-06-12
    51人看过
  • 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包括哪些,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包括信息决定权,保密权,查询权,更正权,删除权等权利,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下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警,陈述相关情况,配合警察调查。一、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有哪些1.信息决定权是指本人得以直接控制与支配其个人信息的权利。2.信息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3.信息查询权是指本人得以查询其个人信息及其有关的处理的情况,并要求答复的权利。4.信息更正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对不正确、不全面、不时新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与补充的权利。5.信息封锁权是指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以一定方式暂时停止信息处理的权利。6.信息删除权是指在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7.信息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因其个人信息被商业性利用而得以向信息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二、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
    2023-07-22
    193人看过
  • 处理哪些个人信息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一、处理哪些个人信息不需取得个人同意1、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信息时,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不需要取得个人同意。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1)取得个人的同意;(2)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3)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5)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6)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
    2023-01-11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有哪些情形的,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
    • 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1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
    • 什么情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
    • 哪些情形需要删除失信信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
    •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哪些个人信息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3-27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包括如下:1、个人信息处理者取得个人的同意处理的个人信息;2、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处理的个人信息;3、个人信息处理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处理的个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