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造成行人损害时保险人的责任比较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4:50:12 258 人看过

一、机动车一方的投保义务

鉴于汽车有造成导致行人及其他人(例如,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其他汽车的驾驶人和汽车的乘坐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巨大风险,发达国家普遍对汽车施行执照管理,同时,要求汽车的保有人(主要指所有人和驾驶人)就汽车导致的风险向保险人投保。由于没有执照汽车就不能上路,而不办保险就不能领取执照,所有的汽车的保有人都必须给汽车购买保险。这就是所谓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文简称交强险)。现举一些这方面的例子。

在英国,根据《1988年联合王国道路交通法》第6条,所有的汽车都要上第三者风险强制保险。依该法第143条,不购买保险构成刑事犯罪

在德国,汽车必须有合法执照才能行驶,而要想获得这样的执照,必须首先有保险单。如果没有进行保险和领取执照就上路,将招致刑事处罚和罚款。

在整个欧盟,根据1972年的一项指令,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就机动车的民事责任建立保险制度。

二、保险人赔付的前提

关于保险人应当在法院判决驾驶人有责任时才对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以下称有责任才赔),还是在损害发生的事实存在时即作出赔偿(以下称出险即赔),在西方国家存在着三种制度。

第一种制度以英国的《1988年联合王国道路交通法》为代表,规定保险人在驾驶人有责任时才赔。该法第151条规定,作出赔偿的前提包括两项,一为已经按第147条的规定支付了保险费;二为法院已经作出了有关赔偿责任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应支付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对财产损失作出赔偿。

第二种制度以法国的1985年第85-677号法律(全称为《改善交通事故受害人处境和加速赔偿程序法》,又被称为Badinter法)为代表。该法要求保险人不必等到法院作出判决,即应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依据这部法律,在事故发生之后的8个月内,受理受损害当事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保险人必须给出赔偿意见;具体地说,如果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保险人未收到受害人痊愈的通知,保险人应当支付预付赔偿金。在受害人已经痊愈的情况下,保险人必须在随后5个月内支付赔偿金。如果保险人不遵守这些时间规定,将会受到制裁。

在传统上,美国的制度与英国是一样的,但目前美国的十几个州已经采纳了无过失赔偿的制度,即赔偿也是以事故的发生为前提,并不考虑事故中各方的过错问题。

第三种制度是对上述两种制度的综合,即,在一定的幅度之内出险即赔,而在该限度之外有责任才赔。德国采纳的即是此种制度。在德国,根据1965年《强制保险法》第6条,保险人必须在一个强制的最低限度的范围内作出赔偿,在这一范围内,保险人仅在极其有限的几种情况下可以拒绝赔付。

在上述幅度之外,保险人的责任是以驾驶人有责任为前提的。1965年《强制保险法》第18条规定,事故的发生仅仅是责任承担的表面证据,司机可通过证明其在驾驶时没有过失作出反驳。但是在实践中,此种导致免责的举证是很难成立的。

三、我国的现行制度极其评价

我国现行制度对交强险和责任险进行了区分。关于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人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事故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关于责任险,我国《保险法》第50条规定,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准的保险。归纳起来,既然《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适用于道路交通领域机动车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那么,我国的交强险采纳的是前述出险即赔的制度,而责任险反映了前述有责任才赔的制度。因此,我国采纳了类似于前述德国法上的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第三人或本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在正当防卫前后及正当防卫过程中受到了不法侵害的实际损害,如果
    2023-07-11
    125人看过
  •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比较研究
    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具体如下:1、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2、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
    2023-07-02
    426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与侵权责任的比较研究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质量主要区别如下:1、产品质量纠纷必须发生在合同领域,产品侵权责任仅以合同为一般前提;2、产品质量纠纷的损害事实是产品本身的价值损失等间接损失,而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事实是人身伤害或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3、产品侵权责任的致害原因是物品,是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的产品对人身或财产的致害,产品质量纠纷的致害原因是违约;4、确定产品侵权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此责任构成不需要具备过错要件,产品质量纠纷是合同责任,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具备主观过错要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管辖权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
    2023-07-07
    480人看过
  • 过失危险犯比较研究
    「英文摘要」Boththedangersorceandthelevelofdangerincreasesharplyalongwiththedevelopmentofsocietyandwidespreadtilizingofmodenscienceandtechnology.Althoghtheactthatmakesotherslifeandheathyandsignificantpropertyinaserioslydengerosstatehasbeenlegislatedcriminallyinordertosavethesocietyfromdamage,controversiesstillexistintheory.Moreover,therearesomeshortcomingsintheligislationabotinvolntarydengeroscrimeinors
    2023-06-01
    182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研究
    医疗损害责任
    一、对医疗侵权行为概念的不同称谓及引发的后果(一)对医疗侵权行为概念的不同表述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对医疗侵权行为概念的称谓,一直都是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责任,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则称为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在1986年6月29日发布、1987年1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就采用了当时最为普遍的称谓,将医疗侵权行为直接称之为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责任,此后在司法实践中普遍使用。十几年来对此几乎没有异议。在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出台、2002年4月1日生效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医疗侵权行为概念使用了一个新的称谓,即医疗侵权纠纷。这个概念究竟是医疗事故的替代概念,还是比医疗事故更为宽泛的概念,该司法解释没有说明。这种说法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影响。一般认为,医疗事故责任是医疗侵权纠纷,医疗过错责任纠纷也是医疗侵权纠纷。在2008年2月4日公布、2008年4月
    2023-06-01
    84人看过
  • 公司和个人股权的比较研究
    基本上没有区别。作为公司投资者,公司享有与个人同等的权利。要抓住一点,股份公司每一股都是一样的,行使权利就要取决于持有量的多少。至于所得税和股息税,最近的一项政策与持有期有关。公司所持股份一般为国有股。而且公司是控股方,有表决权。个人入股由个人承担责任,公司入股则由公司整体承担责任。公司代持股份具有效力吗公司中由他人所代持的股份同样是具有效力的,其在公司股东会的决策中依然是具有投票权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01
    16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审判机构的比较研究
    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社会背景、历史文化传统等的不同,各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司法审判机构有所不同。总体而言,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种模式[1]:第一种模式——“普通法院式”,即由普通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国家设立统一的司法审判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第二种模式——“特别法院(庭)式”,即由专门的劳动法院(庭)审理。“特别法院(庭)式”的劳动审判组织又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自成体系的劳动法院(庭);二是设在普通法院中的专门的劳动法庭;三是具有准司法性的行政机构模式。(一)普通法院式采纳“普通法院式”的国家以美国、日本为代表。1、美国。在美国,允许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劳动争议仅限于权利争议。由于当事人和解及其他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调解、仲裁十分发达,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利争议通过当事人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都能被解决。当然,权利争议当事人也可以向普通法院起诉,由普通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处理。此外,
    2023-12-12
    247人看过
  •  车祸责任比例划分的研究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分配通常采用7:3的比例,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责任。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责任判决还是以70%和30%来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而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这一划分。因此,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实际上成为了法官酌情确定的情形。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分配通常采用7:3的比例,这意味着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责任,而次要责任方则承担30%的责任。按理说应该是“0%<次要责任<50%”、“50%<主要责任<100%”,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大部分的责任判决还是以70%和30%来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对于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承担比例的具体划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实际上成为了法官酌情确定的情形。 车祸责任判定:主次责任比例如何划分?在车祸责任判定中,主次责任比例的划分是关键环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
    2023-08-23
    235人看过
  • 损害赔偿中过失相抵和损益相抵的比较研究
    (一)过失相抵的适用过失相抵的责任分担,就是在过失相抵具备其要件时,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的主张,而依职权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法院在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时,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来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1)在与有过失中,通过确定并比较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决定责任的承担和责任的范围。具体方法是,将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具体确定为一定的百分比,从而确定出责任范围。对损害后果应负主要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51%-95%;对损害后果应负同等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50%;对损害后果应负次要责任者,其过错比例为5%-49%;过错比例不足5%的,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不认其为与有过失。(2)是比较原因力。比较原因力也是确定过失相抵责任范围的重要一环。原因力是指在构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行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与有过失中的损害结果,是由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行为造成
    2023-07-02
    87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判刑的国际比较研究
    根据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任何罪都不负任何刑事责任,换言之未满十四周岁犯罪不会被判刑,但是对造成的损失要承担民事赔偿,并且责令其法定监护人严加管教。若是其行为太过恶劣,必要时由国家政府收容教养,其案底永久封存,成年之后无法查询未成年的犯罪记录。强奸未满14岁未成年人会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
    2023-06-30
    171人看过
  • 非机动车造成行人损伤的特点
    以下肢伤最多见,其次为上肢伤。损伤多较轻,常为挫擦伤,有时可见撕裂伤,而肌腱伤和骨折较少。(1)冲撞伤:多由非机动车的前轮、把手及车身两侧的突出部件碰撞造成,出现挫擦伤、扭伤、甚至撕裂伤和骨折,当重力撞击左季肋部或左腹部时可致脾破裂,伴有肠穿孔和腹膜后血肿,可因大出血休克致死。(2)摔跌伤:行人被非机动车冲撞后摔跌在地面或其他物体上造成挫擦伤、扭伤、四肢骨折、脑震荡,老年人甚至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而致死。(3)辗压伤:非机动车重量不大,故辗压造成的损伤一般不重,但如马车或载货的三轮车辗压则可造成较严重损伤如骨折、出血甚至内脏破裂和出血性休克。(一)自行车骑车者损伤的特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要是自行车事故,所以仅就自行车骑车者的损伤特点予以叙述。(1)自行车之间相互碰撞:双方骑车者损伤部位以下肢和上肢损伤为多见,其次为胸部和头部;损伤类型以摔伤为主,表现为擦伤、挫伤、扭伤和骨折。自行车骑车者在小
    2023-03-01
    121人看过
  • 将机动车出借给无驾驶证之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要承担损害责任
    需要承担损害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外,无证驾驶还会受到如下处理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1、没有驾驶证的;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6、驾驶证被暂扣的;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民
    2023-05-03
    342人看过
  •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研究
    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即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票据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性质(1)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就票据债务来说,包括主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和从债务人的偿还义务即追索义务;而就票据保证债务来说,并不是确定的某种义务,可能是付款义务,也可能是偿还义务。究竟为何种义务,需要依被保证人所承担的义务来确定。因而,保证人的责任,也就与被保证人的责任完全一致,这就是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责任的同一性。(2)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票据保证行为不仅是一种保证行为,而且是一种票据行为。因而,从保证行为的角度来说,票据保证有从属性,作为保证债务,从属于被保证债务,所发生的责任是从属性责任;而从票据行为的角度来说,票据
    2023-07-04
    4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还是机动车损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交通事故的损失是非汽车驾驶员,行人故意撞车,汽车方面不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存在非汽车驾驶员,行为者故意撞车造成交通事故,如自杀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汽车方面承担民事责任显然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规定,与民事法相关规定精神也完全一致。此外,还需要特别说明一些地方发生的碰瓷现象。所谓碰瓷,是指一些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要求赔偿损失为由,欺骗,强行索取他人财产。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应当予以赔偿,而且要根据其行为的具体情节,分别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损财物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是怎样的(一)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此种情况下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
    2023-08-07
    10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造成他人损害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加强对行人的保护,其显著的特点就是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即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侵害方是侵权行为的施力者,其行为一旦实施,法律就认定其是全部责任的承担者而不存在请求受害者予以赔偿自己所受损失的权利基础,因为其所受损失是其为一定侵权行为的必然成本代价。
    • 机动车驾驶员全责造成人身损害的刑事责任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24
      驾车失误导致他人受伤且承担全部责任,不一定会遭受刑事处罚。 若受害者伤势达到一人以上轻重不等的重伤程度,并且行为责任人对此次事故承担了全部责任,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须接受刑事审判:首先,饮酒或吸食违禁药品之后仍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其次,失去驾驶资质却依然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第三,在明明知晓自己所驾机动车存在安全设备缺失或失灵的状况下,仍然选择驾驶该车的情况;第四,虽然知
    • 行人故意造成机动车碰撞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行人自行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责任怎么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3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什么原因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1)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地震。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3)竟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4)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5)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6)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