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的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12:53 381 人看过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对于逾期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如果有经济能力交纳而拒不履行,并且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判决,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则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分期缴纳的理由、时间和金额,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的证明,报征收单位审批。征收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别困难的,由征收决定单位将其困难情况在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公示,10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由征收单位批准适当延长分期缴纳的期限。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会被有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临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情况而定,超生一胎的,按照当地居民年收入的二到四倍征收,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未办准生证的,要按照居民年收入的一倍支付。当地计生部门下达征收通知书后,当事人要足额缴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7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没收到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含义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3-03-16
    327人看过
  • 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以司法强制权作保障
    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尾欠大在基层极为突出。征收难主要表现在缴纳率低,不能收缴到位的乡镇较普遍,依法应当缴纳而拒缴的农户数逐年增多。乡镇每年为征收该费耗用了大量的工作时间.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尾欠大在基层极为突出。征收难主要表现在缴纳率低,不能收缴到位的乡镇较普遍,依法应当缴纳而拒缴的农户数逐年增多。乡镇每年为征收该费耗用了大量的工作时间和人力物力,然而收效甚微。巨大的欠缴额度所带来的危害后果是直接的,现实的。它不仅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使政府的管理权威受到动摇,基层基础工作受到挑战,国家的法律尊严受到亵渎。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不能收缴到位,与司法强制权有限介入不无关系。在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上,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强制执行权,强制执行权为人民法院享有。因此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在具体工作中,对拒缴行为无可奈何,只能依靠人民法院的司法强制权作后盾
    2023-04-25
    343人看过
  • 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义在哪
    征收社会抚养费可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一、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在委托权限内,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1、调查取证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生育的调查取证可从以下搜集证据材料:(1)小孩的户籍申报证明;(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机构出生儿报告单等证明材料;(3)小孩的预防免疫或疾病的登记证明;(4)育妇的近期生育史的检查鉴定;(
    2023-03-23
    480人看过
  • 坚持依法行政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
    多年来,我国人口计生和户籍管理工作二者衔接紧密,相互关联。随着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今年4月,我省对落户政策进行调整,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由于计生相关政策因此受到影响,群众出现了误解误读,如不能迅速、妥善处理这一矛盾,势必会对计生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我县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创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模式,采取了一系列合法、合情、合理的对策措施,有效推动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落户新政催生计生新题社会抚养费是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向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一项补偿性费用,对于有效控制违法生育、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很大意义。落户政策的调整,使计生政策在落实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一些群众并没有理解户籍新政的真正内涵,有的甚至仅凭想象曲解政策。由于前期违法生育户法律意识低、法院强制执行案例少等原因,加上落户新政给违法生育户带来
    2023-06-08
    236人看过
  • 征收“社会抚养费”导致社会不公平
    首先,所有人都有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自己的生育数量,但社会抚养费制度却把人的这种基本权利变成了需要用金钱来赎买的特权。征收社会抚养费做法给穷人带来的困难远远大于富人。实施效果有违公平原则。其次,在实践中缴纳社会抚养费政策因地区、城乡、民族而不相同。这个省的农村夫妻生女儿的可以再生而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个省却不可以;大部分农村地区生女儿的可以再生而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城里却不可以;这个民族可以生两个甚至更多孩子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个民族却不可以。这样区别对待出身不同的民众有违公平原则。第三,大部分农村地区的政策规定,先生女儿后生儿子的家庭,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先生儿子后生女儿的家庭,就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也不公平。第四,大部分地区的政策对生第二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对生第三个和以后的孩子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这种做法让很多超生的孩子从小就被认为是多余的人。这也不太公平。第五,在现行生育政
    2023-06-08
    408人看过
  • 顺德统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日前,区卫计局公布了《2016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该标准,从本月起,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进行统一,包括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计征倍数,以及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根据新的社会抚养费的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出生的超生儿,都按照新标准来执行征收。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2015年顺德区城镇居民(常住居民)及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来进行征收。区卫计局表示,去年顺德区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42259元,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60元。而按照新征收标准的3倍计算,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将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26777元。值得注意的是,若本人2015年实际收入高于42259元,则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而农村居民(常住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则征收80580元。根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社会抚养费,都按照城镇居民按基数的3
    2023-04-25
    345人看过
  • 是否社会抚养费双方征收?
    (1)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义务人是孩子的父母,缴纳时交的是父母双方的罚款,不是父或母分开缴纳。(2)可以在父亲户口地缴纳,也可以在母亲户口地缴纳。不是双方都要交,交时一般将双方的都交齐,拿到缴纳证明后在另一方户口地就不用交了。2、【或者是在小孩要上户口的地方交?】:孩子上户口必须随父或随母,如果孩子准备随父亲上户口,就应在父亲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当然在母亲户口地缴纳也行,但上户口时父亲所在地还会审核缴纳证明,有些麻烦;同理,如果准备随母上户口,最好就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缴纳。3、【再或者在一方交了罚款,另一方所在地还要交吗?】:不用,给另一方的审核单位看之前单位已经收缴的证明就可以了。4、其实还有另一种情况:在新的社会抚养费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是:夫妻户口地与居住地不符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居住地的,由居住地政府处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口地的,由户籍地政府处
    2023-03-09
    182人看过
  • 上海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上海今天开始按照新的基数、标准、程序等向计划外生育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取代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根据2002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有4种情形的公民应该缴费: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生育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子女以上的。与过去的《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外生育费基数相比,上海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有所降低: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以一位城镇居民今年计划外生育为例,缴纳基数为12883元。
    2023-06-11
    33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
    2023-05-29
    92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遗失后该如何处理
    若需对缴费部门申请补发单据,应遵循相应流程操作,以免在面对相关部门调查时产生额外困扰。关于社会抚养费用的征收事宜,每位家庭的具体情况均可能存在差异。征收该费用的基本准则是参照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这两个重要指标,再根据被征收者的实际收入状况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综合考量后确定最终的征收额度。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增加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4-08-01
    70人看过
  • 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一、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一)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二)生育第三个(不含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时是多胞胎;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三)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而生育的;(四)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生育而生育的;(五)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再批准其生育而生育的;(六)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申请批准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对当事人要及时发给《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二)当事人在接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必须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
    2023-04-18
    88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编码109001)
    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以下简称基数)。(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基数的3至10倍征收(编码109001001)。(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编码109001002)。(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基数的1倍征收(编码109001003)。(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编码109001004)。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
    2023-08-12
    121人看过
  • 清远市: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25日,专家从清远市卫生计生局获悉,广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截至11月30日,清远共受理单独两孩申请4105例。有关负责人介绍,清远目前已经审核4049例,已办结3999例,其中同意予以登记3979例。清远目前生育政策过渡平稳,人口计生工作态势总体良好。该负责人表示。据了解,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多胎的加重征收。同时,《条例》还明确界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缩小征收范围,明确规定征收对象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的公民。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条例》还规定,征收决定一律由县级计生部门作出,不再委托乡镇(街道)作出征收决定。
    2023-06-08
    299人看过
  • 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范本
    一、征收社会抚养费通知书范本被征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男)出生年月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女)出生年月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调查核实,你(们)有如下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的规定,决定给予征收社会
    2023-06-08
    31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符合再... 更多>

    #社会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据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3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
    • 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7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
    • 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内容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5
      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中,有拘留一种,但是一般不会使用。但是,法院的执行会从银行账户、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入手,如果有能力,还是尽早协商,是不是能够少交一点,因为在执行过程中是可以执行和解的。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申请强制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1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制作《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日前10日或届满后80日以内,送达当事人,并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收到催缴通知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征收单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征收单位应当采纳。 当事人经催告仍未履行缴纳义务的,县级卫生计生行
    • 宪法里有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7
      没有,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所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基本国策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