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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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各类用人单位中,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服务窗口申领表格并填写完成,同时准备其他材料;——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服务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按照表中内容在金保二期网上进行操作;——工作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告知申请人领取期限及待遇标准。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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