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遵守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02:03:55 138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应遵守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标准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工伤认定的必要流程

员工工伤认定的必要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4.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5.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6.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三、工伤认定处理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处理需要6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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