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缺陷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09:51:00 318 人看过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一、产品质量缺陷的举证责任

(一)确定产品质量责任当事人。

(二)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

(三)举证责任。

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

(四)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一年的,便丧失了胜诉权。法律同时规定,自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请求赔偿权,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五)赔偿范围和数额。

(六)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

二、产品质量缺陷赔偿范围

1、因产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受害人可要求产品的责任人恢复原状、修理,如果不能恢复原状,则要根据损失的情况折价补偿。

2、直接损毁的财物的实际价值,如果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被直接损毁的物品要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的数额,如:八成新的彩电,原价5000元,则只能按4000元赔偿。

3、除直接损毁物品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例如:电风扇漏电造成房间起火,而该房间是旅馆内的,则除实际被烧毁的财物可要求赔偿外,因不能作为旅馆使用而减少的营业收入也应作为损失计入,可要求赔偿。

4、为处理事件而耗费的钱财等,包括误工收入、交通费、鉴定费等必要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缺陷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针对产品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与普通诉讼时效相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原则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针对产品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与普通诉讼时效相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原则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超 过 多 少 年 , 法 院 不 予 保 护 产 品 质 量 缺 陷 诉 讼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后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在产品质量缺陷诉讼中,如果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
    2023-09-02
    119人看过
  • 服务就是产品质量存在缺陷?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谓的缺陷是指产品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符合该标准。因此,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法定标准和一般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国家和行业为某种产品制定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判断产品是否有缺陷时,如果有法定标准,应优先应用法定标准,如果没有法定标准,应用一般标准。一般标准是指产品是否存在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隐患。从原因来看,产品缺陷分为四种:(1)设计缺陷。指产品设计时,在产品结构、处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2)制造缺陷。这意味着制造商在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原材料、零件、技术、程序等方面有错误,最终产品质量不合格,有不合理的危险性。(3)警告缺陷。指在产品或包装上设置说明产品正确使用、保存等注意事项,给消费者或第三者带来不合理的危险。(4)经营缺陷。产品制造后,产品的运输者、仓库
    2023-08-05
    352人看过
  • 质量有问题属于产品缺陷吗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质量有问题的产品不一定是有缺陷的产品,例如产品过期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但并不属于产品缺陷,但产品有缺陷一定是产品有质量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消费者维权起诉的有效期1、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2、民事诉讼时效
    2023-04-28
    123人看过
  • 缺陷分类及产品质量法研究
    (一)警示缺陷,是指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对如何使用产品以及避免危险发生提供使用说明、警示说明,从而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童车使用说明书未标明儿童需在家长看护下使用。(二)设计缺陷主要是指生产者由于思虑不周、没有预想到本能通过合理设计避免的危险或者选择设计方案时的利益偏重,从而使产品因设计因素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三)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危险,包括原材料不合格、产品装配不严谨、不合理等等。(四)跟踪现察缺陷,是指在发展风险中,生产者将新产品投放市场后,违反对新产品应当尽到的跟踪观察义务,致使该产品造成使用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就是跟踪观察缺陷。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
    2023-07-02
    473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与产品缺陷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3)赔偿顺序不同:产品瑕疵的赔偿责任是先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对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向消费者赔偿后才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因此,赔偿顺序有先后之分。而产品缺陷的赔偿责任则无先后顺序,受害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
    2023-06-11
    75人看过
  • 缺陷产品的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缺陷产品的界定方式是什么1、缺陷产品的界定方式如下:(1)界定产品是否处于正常使用过程中或正常使用条件和环境下;(2)界定产品导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是否属于正常的、可以预见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二、产品外观质量问题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
    2023-12-18
    300人看过
  • 商品质量有缺陷谁负责
    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9条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和他人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是否有错误,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第一,没有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错误和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缺陷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如果生产者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必须提交证据证明上述情况之一存在,即生产者必须承担举证责任。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生产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由于销售人员的过错导致产品有缺陷,造成人身损害或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人员应承担责任,销售人员无过错,但销售人员无法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人员或供应人员,销售人员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商品存在缺陷是指商品存在危害人身安全、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
    2023-08-07
    153人看过
  • 产品性能缺陷属于质量问题吗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性能存在缺陷的,肯定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产品性能有缺陷往往是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能会造成危害后果的发生。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生产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一)对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2、具备产品应当
    2023-04-29
    152人看过
  • 2024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责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责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生产者的严格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处于什么样的主观心里状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不同于绝对责任,它仍然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产品质量法同时规定了法定免责条件,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虽已将产品投入流通,但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是一种推定过错
    2024-04-18
    282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缺陷的司法救济
    质量缺陷与司法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要求;建筑物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年限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等。建设部规定,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的承诺;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的最低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买
    2023-04-26
    119人看过
  • 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产品缺陷产品瑕疵产品质量不合格需要立刻的召回质量存在缺陷的一些产品,并且还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一、产品缺陷责任如何承担?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一)赔偿权利主体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
    2023-04-04
    197人看过
  • 假发被剪坏属于产品质量缺陷吗
    依据我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假发被剪坏不属于产品质量缺陷,产品质量缺陷是指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的情形。相关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损害赔偿的原则1、对等赔偿的原则。即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所有消费损害予以全部、等价赔偿。消费者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对此,有过错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受到的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得以恢
    2023-04-28
    18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缺陷可以打确认之诉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产品质量缺陷如果就身份或者财产关系进行确认的,是可以提起确认之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确认之诉的主要特征(一)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而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二)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确认某物的所有权人为原告、确认某法人的代表人为原告等等就是确认之诉的例子。要求确认权
    2023-06-13
    59人看过
  • 法律上产品缺陷定义是什么
    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主要表现:1、有的产品本身不应当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性,但因设计、生产上的原因,导致存在一定的危险。2、某些产品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况下,不会发生危险,这类危险属于合理危险。一、消费者投诉维权的方式有哪些?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1、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2、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
    2023-02-24
    335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服务就是产品质量存在缺陷?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5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谓的缺陷是指产品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符合该标准。因此,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法定标准和一般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国家和行业为某种产品制定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判断产品是否有缺陷时,如果有法定标准,应优先应用法定标准,如果没有法定标准,应用一般标准。一般标准是指产品是否存在危害人身、他
    • 商品质量有缺陷谁负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
      商品存在缺陷由谁负责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9条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和他人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是否有错误,都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第一,没有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不存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由于销售者的错误和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缺陷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如果生产者免除自己的
    • 产品缺陷等级定义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们将缺陷和含有该缺陷的不合格品分为三个等级:1极严重缺陷(或称致命缺陷)、极严重不合格品。与安全有关的缺陷如突出的锐角、漏电、有毒等危及人体安全与健康的均属此类。2严重缺陷、严重不合格品:与安全无关而与功能有关的缺陷、不合格品。如产品较脆、功能不健全影响使用但不危及人体安全及健康。3.轻微缺陷、轻微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只影响美观性的缺陷如刮伤、色差甚至缺胶但不是关键部位不影响组装、功能都均属于轻
    • 对产品销售者的质量缺陷责任的相关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生产者的严格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处于什么样的主观心里状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不同于绝对责任,它仍然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产品质量法同时规定了法定免责条件,即生产
    • 这是真的手机产品缺陷定义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2
      MAJOR)严重缺陷(也称B级缺陷)。即指不能达到产品的使用目的或者主要规格,导致客户使用时较为不愉快的缺陷,或者使用时需改造和更换零部件等多余麻烦,在使用初期尽管没有大的障碍,但导致缩短寿命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