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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就是产品质量存在缺陷?

2021-10-1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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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回复

专业分析: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谓的缺陷是指产品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符合该标准。因此,判断产品是否存在缺陷,有法定标准和一般标准两种。法定标准是国家和行业为某种产品制定的,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判断产品是否有缺陷时,如果有法定标准,应优先应用法定标准,如果没有法定标准,应用一般标准。一般标准是指产品是否存在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隐患。从原因来看,产品缺陷分为四种:(1)设计缺陷。指产品设计时,在产品结构、处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2)制造缺陷。这意味着制造商在制造产品的过程中,原材料、零件、技术、程序等方面有错误,最终产品质量不合格,有不合理的危险性。(3)警告缺陷。指在产品或包装上设置说明产品正确使用、保存等注意事项,给消费者或第三者带来不合理的危险。(4)经营缺陷。产品制造后,产品的运输者、仓库者和销售者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产品在结构、功能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产品有不合理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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