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不同的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11:21 406 人看过

(一)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二)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农村征地补偿方式有几种

农村征地补偿方式有三种。

1、最常使用的补偿形式就是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主要涉及的是基本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等。货币补偿能够满足被征地人最基本迫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长远来看农民的经济来源失去了保证。

2、社会保险安置。

为了保证农民长期的利益,可采取社会保险支付的方式,即经过农民的申请,先一次性支付部分补偿费给农民满足当前生活所需,剩余部分由政府分期支付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按期支付给农民个人。

3、农业安置。

在农民土地被征用之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内重新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或是组织村民重新开发新的土地,以满足失地农民的土地需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类型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3、大病补偿。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农村合作医疗采取措施有哪些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
    2023-02-25
    17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包括哪些类型
    简单地说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国家对宅基地是什么态度?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对于宅基地的态度为: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
    2023-05-05
    34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有哪些特征农村宅基地有以下特征: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这提醒大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二、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
    2022-05-29
    4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有哪些主要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与承包方因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的纠纷。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了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后,部分农民在未与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放弃土地耕作,外出务工或经营其他产业。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以终止承包合同为由,收回土地另行发包。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土地效益逐渐上升,务工农民陆续返乡,要求继续履行不变的承包合同,耕种其原承包土地。此类纠纷,各地均有发生,具有普遍性。2、承包期间因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部分农户将其承包土地转包、转让、出租给他人耕种,自己外出务工。随着政策调整,原承包人要求收回土地自行耕种,现耕种方不愿退还土地,而土地流转双方往往是口头约定,或虽有书面协议,但协议条款不全或不能匹配土地现值,致使双方在流转期限、出让形式及承包费等问题上产生争议。3、“机动地”、“开荒地”引发的纠纷。二轮土地延包时,部分地方按国家政策预留了5%的机动地。现有农户或返乡农民不顾村集
    2023-06-18
    46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类型征地有哪些类型?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
    2023-03-26
    173人看过
  • 征用土地的类型有哪些,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土地在实践中是常见的现象。征用土地实践中,相关的人员最关注的就是征用土地怎么补偿?那么,征用土地的类型有哪些?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土地要遵守哪些规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023-06-03
    383人看过
  •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农村林地征地可得到的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土地征收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实行征地区片价的地方按照区片地价执行。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023-06-02
    257人看过
  • 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二、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
    2024-01-05
    105人看过
  • 农村养老保险的类型有哪些
    随着通货膨胀的愈演愈烈,晚年生活的质量保障愈发显得重要。为了确保晚年生活无忧,许多人选择养老保险这条路。同样,国家在应对我国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上,也出台了不少养老保险政策。在新公布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中,确立了针对农村、城镇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城镇职工的四大养老保险方式。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
    2023-05-08
    189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的流程
    一、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能领多少钱是不确定的。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可以获得多少的经济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要依据征地的多少、土地产值等因素确定。不过其计算方法有: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
    2022-06-20
    438人看过
  • 农村征收哪些土地需要补偿
    一、农村征收哪些土地需要补偿?无论征收哪些土地都要支付补偿金,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项目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土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
    2024-01-13
    358人看过
  • 征地补偿属于哪种类型的纠纷
    一、征地补偿属于哪种类型的纠纷征地补偿属于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1.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三、征地补偿纠纷
    2023-09-18
    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房产纠纷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农村土地房产纠纷可以分为三类:无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以及基层组织非法经营引发的纠纷。这些纠纷主要发生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不明确的情况下。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可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农村土地房产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农村无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以及一些基层组织因非法经营引发的纠纷。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没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甚至有土地出让合同,但土地出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明确。出现土地房产纠纷,可以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农 村 土 地 房 产 纠 纷 的 法 律 责 任 与 司 法 程 序农村土地房产纠纷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等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妥善
    2023-09-02
    98人看过
  • 农村征地怎么补偿?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改进?
    一、农村征地怎么补偿?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至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至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具体要看当地的征收拆迁公告的规定,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有哪些改进?新法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召开听证会修改,让被征地农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此外,新法还倡导和谐征地,征地报批以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三、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新《土地管理法》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
    2023-06-20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补偿形式多样化的几种类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8
      抓好农村的征地搬迁工作才能够更好的使得相关的建设项目能够安稳的落地,也是当代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长远之策的。结合农村征地会可能发生的一些社会实际矛盾,现如今,农村征地补偿形式多样化都是能够通过相应的方式体现出来的,因为农村征地的补偿形式不仅体现在现金,农户还可以通过农业安置、或者是征地养老保险制度。
    • 农村保险有哪些类型农村保险种类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3
      农村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致包括两种,即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科医疗保险、各种津贴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 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有哪些种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
      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 农村征地补偿征地补偿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31
      农村征地补偿的多样化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转换。支付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房屋产权转换又称产权转换,即异地或原地重建的房屋与被拆除的房屋进行产权转换。
    • 2022年被征用的土地补偿费有哪些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6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