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5:34:08 133 人看过

职能:负责编制全省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指导和审核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查或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实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核耕地补充方案,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管理;指导农地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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