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需要进监狱。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缓刑需要每天打卡吗?
首先拿到判决10天内回当地户口的司法局矫正中心报道,途中可能会说资料没有到,但你可以先报道先,然后就等司法电话。再拿齐身份证、户口本、小1寸照片、要一个担保人、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一个住房的房产证原件。然后就会开始问你各种问题。由于我认识人所以简单问了一些。会问案情经过。然后拍照和担保人一起拍一张照片。再就是手机安装定位和给你一张手机卡。弄好就可以了。然后完成,再去司法所报道,这里就是负责监管你的。简单手写一份思想报告(有对着抄的)。然后就告诉你:每天手机app签到拍照、一周2个电话、每个月2次回司法所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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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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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拘役缓刑制度?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5-01-19我们针对被判处一定额度刑事处罚的罪犯实行了一段时间的缓刑期政策。这项政策主要涉及在一定期限内不执行原判决刑罚,被视为一种暂时的惩罚执行方式,而非一般的刑罚类型。缓刑制度本质上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方式,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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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强制实行加班制度?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06请注意,我在此郑重声明,任何企业都不得强制或以任何方式促使劳动者加班。如果确因生产经营需要,企业需与工会及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则需确保所有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条件下进行,且每天最多延长3小时,每月最多允许36小时。若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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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缓刑禁止令制度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一、“禁止令”有助于刑罚的实施、预防犯罪的发生 “禁止令”并不是一种新刑种、新刑罚,而是辅助并监督管制这种非监禁性刑事处罚和缓刑制度顺利实施的措施。 通过相关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禁止令”的具体内容主要是根据犯罪的原因、性质、手段等因素确定的,且对于犯罪分子有明确的针对性。“禁止令”的实施实际上恰恰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以强制的手段矫正部分特定的犯罪行为。同时,通过“禁止令”的形式将犯罪人员与可能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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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什么制度?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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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量刑制度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