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53:35 184 人看过

1、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应缴纳房地产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个人按住宅馀额的1、2%征收,按年计算,分期付款的租赁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为纳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6-30元(地方税额不同),按年计算。3、租赁房地产获得收入的,应支付你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其实是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税法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地产免除房地产税,个人所有住宅和庭院用地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你父亲的房子现在经营用收入,所以必须支付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因此,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17号)的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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