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原则要求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07:33:40 134 人看过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有罪必罚、一罪一罚原则的要求
    惩罚在罪犯看来应该是他的行为的必然结果。犯了罪而受不到应有的惩罚,或者犯了数罪与犯了一罪在惩罚上没有区别,就不可能遏制犯罪现象的发生,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不可能建立。因此,有罪必罚、一罪一罚作为一项刑法原则被广泛承认。遵循这一原则,就必须数罪并罚。一、诈骗罪认定的界限包括什么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
    2023-03-09
    91人看过
  • 不再适用"一事不再罚"的行政法原则
    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个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法当中什么是行政处罚原则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指设定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尤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或者适用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规定在《行政处罚法》的总则中,或者贯穿法律的全文。1、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
    2023-07-17
    336人看过
  • 单位再予处罚是否有违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一、单位再予处罚是否有违一事不再罚的原则1、单位再予处罚不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单位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单位再予处罚是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实施的处罚,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对同一个违法行为是否不得再罚1、同一个违法行为对行政法规范的违反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于前两种情况,即一行为违反一规范,由一个主体管辖,一行为违反一规范由两个以上主体管辖,适用一事不再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罚两次或多次。学术界的看法比较一致。分歧比较大的是第三种情况,即“规范竞合行为”或者说“竞合违法行为”。2、对于同一个违法事实,同时符合了两
    2023-06-11
    282人看过
  •  交通违法罚款不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和依据,对其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在交通处罚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交通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那么将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进行处罚。适用于交通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和依据,对其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交通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同 一 违 法 行 为 多 次 罚 款 问 题同一违法行为多次罚款问题涉及到行政处罚的一事不二罚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
    2023-09-01
    121人看过
  • 该案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2005年3月9日下午,原告李某等四人在某大酒店一房间内利用自动麻将桌进行赌博,被被告某县公安局当场抓获。3月14日,被告对原告李某等四人分别裁决拘留五日并处三千元罚款。后原告不服,于5月8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因被告违反法定程序,先执行罚款后作出裁决,该行政处罚决定被市公安局撤销,并责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6月1日,被告在退还了原告三千元罚款后,向原告履行了处罚前的告知义务,并于当日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裁决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该处罚已执行完毕。原告李某仍不服,又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某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原告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在被告作出的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被告作出与原处罚决定完全相同的处罚是否违法两方面产生争议。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具有行政拘留和
    2023-06-06
    319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行政处罚是如何的
    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行政处罚是如何的“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①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的处罚;②不同机关依据不同理由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如罚款)的行政处罚;③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哪些1、被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处分制裁的则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则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2、实施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作出,这些主体具有对外管理的职权,其行政处
    2024-01-13
    198人看过
  • 什么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为法理学上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在于明确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应基于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被给予两次或多次的处罚。这一原则旨在维护法律的公正性,避免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处罚,从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简言之,一事不再理原则确保了“一次行为,一次处罚”的法律秩序。二、一事不再罚的目的是什么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1.它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即处罚的程度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相适应,避免过度惩罚。2.通过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能够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同一违法行为而遭受多重处罚,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三、一事不再罚原则存在的问题尽管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
    2024-07-21
    447人看过
  • 送养子女的原则要求有哪些
    (一)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人的抚养、成长。我国建立收养制度,首先一个目的就是贯彻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收养人应当是未满十四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养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用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等等,都体现了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抚养、成长的精神。这个原则是我国收养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上一个原则强调的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基本宗旨,而本项原则的重点在于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应当注意对双方权益的保护。这是我国收养制度的实质性原则。收养关系是一种相对的法律关系,任何一个具体的收养关系都涉及到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双方的权益。收养关系一旦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就形成了拟制的父母
    2023-03-16
    143人看过
  • 试议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属行政制裁范畴。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惩戒、教育手段。目的是使相对人今后不再重犯同一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处罚本身所具有的强制力、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对相对人的声誉、财产、行为甚至人身自由产生不利后果的特点,使得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法设定、执行、监督与救济,并遵守法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与适用原则。笔者在本文中想予以讨论的,就是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几个问题。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处罚适用原则之一的一个概括性表述,其具体内涵、定义依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为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原则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处罚机关滥用职权对相对人同一违法行为以同一事实理由处以几次行政处罚,以获得不当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障
    2023-04-24
    370人看过
  • 商标保护原则有哪些原则
    一、商标保护原则有哪些原则1、注册原则。注册是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一种过程。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领域里的一项基本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二、驰名商标有哪些保护原则规定1、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一般分为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
    2023-06-12
    221人看过
  • 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王某、盛某、费某、朱某等人为进行传销活动,于2001年12月注册成立一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策划推行所谓B股销售计划,并规定:凡购买公司一套价值人民币980元至1200元的产品,可限配10股B股,每股人民币280元;从开票日计算,满1个月返还人民币20元,满2个月返还人民币80元,满3个月返还人民币140元。为消除认股者对此高额回报提出的疑问,四人对外谎称,B股的高额返利来自美国公司支付的广告费。2002年4月,该公司被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取缔,并认定该公司非法经营额28万余元,对其没收传销所得9万余元并处罚款1万元。之后,四人因无法向认股者提供回报,躲避他处,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起诉至法院。经审计,该公司非法传销经营额为129万余元。对本案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理争议不大,主要问题在于本案审理过程中,有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该公司曾因进行传销活动被工商机关处罚过,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已被工商机关
    2023-04-23
    144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是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原则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
    2023-07-21
    104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否适用于交通罚单?
    “一不再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个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并非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关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基本含义及其分析所谓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基于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当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关于这一原则具体含义在理解上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违法的某一违法行为,不管有几个法规、规章对同一行为规定了多少不同的
    2023-07-04
    270人看过
  • “一事不再理”原则与人权的连接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对不论是有罪还是无罪判决,做出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后不允许对同一行为再启动新的程序的诉讼原则的概括。英美法系将其称为不受双重危险原则。我国通说采用一事不再理的称谓,但也有的学者将其称为禁止重复追究原则或一罪不二罚原则。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产生的根源,有学者认为一事不再理原则发轫于古罗马法关于诉权消耗的法理和制度。罗马人基于朴素的、机械的世界观,将诉权也看作是物质的。由于在常识上物质的运动必然造成物质的消耗,因此,他们认为诉权的行使同样也会导致诉权消耗。根据时人的观点,所谓诉权消耗,是指所有诉权都会因诉讼系属而消耗,对同一诉权或请求权,不允许二次诉讼系属。一旦限制同一诉权或请求权只能有一次诉讼系属,那么即使允许当事人对同一案件提出诉讼请求,被告也可以实施既决案件的抗辩或诉讼系属的抗辩,使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至于诉讼系属。不管怎样,对同一案件一旦诉讼系属后,就不能再次就这一案件提出诉
    2023-06-06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法里有没有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2
      刑法中是存在类似于一事不再罚的原则的,即罪刑法定原则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行政法中 一事不再罚 原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6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
    • 一般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1
      1、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般指对于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二次以上的处罚。 2、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具体体现如下: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我国法律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30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在法理学上,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依据给予两次或以上的同种类处罚。不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同一违法行为”指的是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不是一类违法行为。 2. “同一违法行为”在实施主体上是指同一违法行为人。 3. “同一违法行为”指的是一个违法事实,而不是一次违法事件。 4. “同一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向行政处罚主
    • 哪些是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6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罗马法,近现代刑事诉讼法普遍将其作为保障被告人人权的一项诉讼权利。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为一项古老的诉讼原则一直延续至今,是基于现代刑事诉讼功能的多元化取向。 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不仅仅要惩罚和控制犯罪,而且应保障人权。国家权力的行使不应以损害公民的个人权利作为代价,同时应兼顾程序的经济性。一事不再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