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08:34:16 165 人看过

一、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有哪些?

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与职工的原待遇一致。职工因遭遇工伤而申请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在大连认定工伤要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可以先到劳动仲裁裁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拿裁定书1年内(可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不变的,工伤认定的期限是30天,出现事故后的30天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情况特殊,可以适当的延长,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既可以由员工申请,也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还可以由工会组织进行申请。

事故没有争议的,员工认定工伤需要30天,由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填写申请书,出具劳动合同和医院的诊断证明,超过一个月,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去提交申请书,认定工伤等级,在下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大连市工伤待遇核准步骤解析
    业务流程1—10级伤残:工伤事故快报表;职工因工伤亡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因工负伤、职业病伤残带程度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因工伤残待遇证书;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经付通知单,企业财务收款收据。因工死亡:工伤事故快报表;职工因工死亡认定表,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经付通知单;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证,企业财务收款收据。患职业病的伤残职工还须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交通肇事被认定工伤还须持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突发疾病死亡被认定工伤的还须提供《医学死亡证明》需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须工伤事故快报表,职工因工伤亡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因工负伤、职业病伤残待程度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因工伤残待遇证书;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经付通知单,企业财务收款收据。因工死亡须工伤事故快报表;职工因工死亡认定表;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经付通知单;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证,企业财务收款收据。患职业病的伤残
    2023-07-02
    452人看过
  • 放射工作人员保健待遇有哪些?
    根据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人员的保健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从事放射工作25年以上的在职者,每年由所在单位安排利用休假时间享受2至4周的疗养待遇。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休假、住院检查或患病治疗期照常享受保健津贴,医疗费用分别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所在单位支付,在生活方面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照顾。长期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因患病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经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组织或机构诊断确认后,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放射工作人员因职业放射操作致残者,其退休后工资和医疗卫生津贴照发。因患放射疾病治疗无效死亡者,按因公牺牲处理。
    2023-04-22
    329人看过
  • 大连农民工享市民待遇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大连农民工享市民待遇如下:大连市农民工达92万人。大连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就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详细规划,分步落实。大连给予每位农民工市民化待遇,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变成了新市民。在大连,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文化馆,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夏季的每个周末,大连还在农民工聚集的地方安排露天电影、广场
    2023-05-01
    212人看过
  •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病假待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病假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费、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职岗津贴(含中小学教师的教龄津贴、护士的护龄津贴,下同)两项之和的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的比例计发;工作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偿工资全额发放。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两项之和的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固定工资部分及职岗津贴之和的80%计发,活
    2023-06-05
    115人看过
  • 大连工伤待遇拨付程序
    工伤待遇拨付程序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在民事赔偿完后,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2023-05-29
    121人看过
  • 宜宾市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近日,我市结合国家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精神,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了调整: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050元的,增加到1050元;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60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待2010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颁布后,将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将月生活护理费调整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5元;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调整为950元。
    2023-05-10
    310人看过
  • 工伤发生后工人有机会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一、工伤发生后工人有机会享受哪些工伤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满足条件有哪些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4.工伤人员事故发
    2024-02-21
    112人看过
  • 临近退休人员工伤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哪些情况下停发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
    2023-03-16
    465人看过
  • 大连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工作待遇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所在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劳动时间内每天应给予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对立位作业者,应在工作场所内设工间休息座位,对不适合留在原岗位工作的,应凭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工作。如女职工上班有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按病假产前休息一、两个月。大连产假规定的时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2、有独生子女证,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3、如果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4、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6、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男方可申请护理假为15天。注意: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023-05-29
    402人看过
  • 连云港市调整职工工伤待遇
    日前,江苏连云港市对市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2005年6月30日前按规定领取定期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1-4级人员,只调整生活护理费,养老金按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为: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1+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30%)。由于2004年度连云港市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为15.25%,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为1.2%,按上述公式计算,本次调整系数为1.1104。此次工伤待遇调整执行时间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
    2023-06-07
    340人看过
  • 员工与公务员工伤待遇对比有哪些
    员工与公务员工伤待遇对比有哪些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在医疗保险上有区别:1、公务员医保比普通城镇人口医保报销程度高2、同等缴纳公务员医保比普通城镇人口医保划入个人帐户的钱多3、公务员医保里还有一个公务员补助金。也就是说当看病费用达到一定数额的时候,除了普通医保报销的一般是90%,个人支付的10%由公务员补助金来支付80%到100%。1、《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2、目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工伤保险改革情况分为两种:一是缴纳了工伤保险的,二是未缴纳工伤保险的。3、对于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按当地制定的抚恤办法管理,一般情况下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参照工伤级别,按年度发
    2023-02-22
    179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你交纳社会保险,则应当由责
    2024-04-04
    129人看过
  • 大连工伤(亡)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办事指南
    大连工伤(亡)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申请条件(一)材料申报1、5—10级工伤人员:单位经办人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编号(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左上角标明)。2、工亡人员: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亡人员个人编号(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左上角标明),单位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退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丧葬费支付明细(社保),单位提供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人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或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5、已鉴定为职业病的工伤职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提高的,需提供复查《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二)待遇审核每月1-20日,参保单位持所需材料到工伤生育经办窗口办理。经资
    2023-05-29
    251人看过
  • 大连市工伤护理费待遇是什么标准?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之前,首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
    2023-06-0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大连市工伤九级有几个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按工伤程序处理,先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等伤情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年龄、工资等计算赔偿数额。不清楚的也可来电咨询徐律师。
    •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应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目前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参保缴费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应享有的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
    • 工伤员工有哪些待遇,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3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3、康复治疗费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六)护理费(七)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与工伤待遇有什么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医疗保险等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受伤,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这一情形不在工伤保险范畴内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