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一直都是在村集体手里的,使用权自然就是归农民了,最后的经营权是可以交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体的,只要跟拥有使用权的农民协商好即可。2、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3、允许村集体内流转:2020年起,农村宅基地除了可以自愿退出,另外可以进行村集体内流转,按照三权分置,把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本村的其他村民,这样不但可以得到一部分收入,另外也不用担心私自买卖宅基地的问题。
2021年宅基地申请政策
2021年宅基地申请政策为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宅基地有偿退出、不得超出两条“红线”、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不得违反“一户一宅”以及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使用的权利。农民不可以以买卖宅基地作为利益出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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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农村村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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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21、老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由村里收回。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原房主户口已迁出,现为非农业人口,老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由村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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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的相关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申请条件: 各省市自治区对于《土地法》实施办法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性规定如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凡年满20周岁(部分地区为18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4、县级以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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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相关动迁政策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没有全国统一的动迁政策,都是本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一般不单独计算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因为房地一体,在计算房子的补偿价格时会把土地的补偿价格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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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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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2019农村宅基地申请新政策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3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只有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第一,因子女结婚,缺乏宅基地;第二,外国人定居,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第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镇规划、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