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股东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9:06:14 433 人看过

一、一般情况股东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计划在投资的公司工作,在该公司领取薪酬,由该公司帮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就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仅仅是作为投资者投资该公司,并非该公司的员工,就不需要与该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与投资关系无关。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通常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时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股东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者是不同于公司的员工,如果股东计划在投资的公司进行工作,并且领取薪资报酬,同时由公司来进行缴纳社保等,那么就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仅仅是作为投资者来投资公司的话,那么是不需要签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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