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件中既遂与中止并存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9:33:21 441 人看过

对于共同犯罪,是否可能出现部分共犯属于犯罪既遂、部分共犯属于犯罪中止这一情形,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作规定,而在刑法理论界,尽管通说认为按照共同犯罪的理论,共同犯罪中的中止以有效阻止所有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为要件,只要有部分共犯实施犯罪行为既遂,所有参与共同犯罪者均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对此仍然存在争议,特别是在强奸、脱逃等亲手犯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类案件判决迥异的情形。因此,针对分歧较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对正确处理个案,实现司法公正,有重要意义。

一、由典型案件①引发的争议问题

案例一:2000年5月16日下午,冯某(在逃)纠集张某、施某及“新新”(绰号,在逃)等人强行将被害人曹某(女,21岁)带至某宾馆,进入以施某名义租用的客房。被告人张某对曹某实施了奸淫行为,在发现曹某有月经后停止奸淫;被告人施某见曹某有月经在身,未实施奸淫,而强迫曹某采用其他方式使其发泄性欲。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施某犯强奸罪,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强奸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施某在被告人张某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先用语言威逼,后站在一旁,对被害人有精神上的强制作用,系强奸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其本人主观上具有奸淫的故意,后自动放弃奸淫意图而未实施奸淫行为,是强奸犯罪中止。

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施某属于强奸犯罪中止,违背了法律有关犯罪中止的规定,适用法律不当,遂提起抗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为施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案例二:某日晚,被告人顾某、孙某、张某邀请被害人吴某(女)喝酒,顾某起意将吴女喝醉后带至朋友租房实施奸淫,孙某、张某同意,三被告人遂频频向吴敬酒,吴醉酒后,三被告人将其带至租房。尔后,顾某不顾吴的哭骂,强行将其奸淫,之后,孙某亦实行了奸淫。张某最后进入房间,亦欲强奸吴某,吴女哭喊并称要报警,张某虽有条件实施奸淫但因慑于法威而放弃,转而到隔壁房间与卖淫女嫖娼。

公安机关对顾、孙立案侦查,并以强奸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张某行为也构成强奸罪共犯,有轮奸情节和中止情节,遂在补证、调查的基础上将三被告人以强奸罪一并起诉。一审法院以强奸罪、有轮奸重刑情节,判处顾、孙有期徒刑十年,以强奸罪,既有轮奸重刑情节,又有中止减轻情节,减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张某以自己无罪而上诉,二审法院对张某以强奸罪共犯认定,有轮奸情节、属于犯罪中止,按照轮奸的法定刑,并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的规定减轻处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犯罪形态:既遂与未遂、中止的界定
    犯罪未遂与既遂、中止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犯罪既遂:指犯罪分子对某一特定犯罪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完成的行为;犯罪未遂: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犯罪中止。不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一般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免除刑事处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3、阶段不同。犯罪既遂已完成犯罪阶段;犯罪暂停尚未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达到预期后果。未遂中止与犯罪既遂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的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因为客观原因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中止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行为。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2023-07-15
    272人看过
  • 轮奸犯罪中能否存在未遂与中止形态
    即使共同犯罪人中有人已经中止了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共同故意的范围内,应作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规定,正由于强奸罪所固有的特殊性,即部分共犯的中止效力不能及于其他共犯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的成立,缺乏有效性,由于行为人实行行为的不可替代性。而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构成犯罪中止,应以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为主要条件;帮助犯和教唆犯的中止则从属于实行犯,若遇帮助犯和教唆犯独立于实行犯中止的场合,被告人曾某行为的既遂效力不能及于被告人黄某,故不能构成中止,因此,在同为实行犯的简单共同犯罪中,其自动放弃了只有他才能亲自完成的奸淫行为,虽然他的放弃并不能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奸淫既遂,但因强奸行为所固有
    2023-02-18
    354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
    建立共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的犯罪结果还没有发生之前。但一旦犯罪结果繁荣起来,无论其结果是由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立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那是时间条件。二、所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的、可以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可以设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劝说,在能够继续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所有共同犯罪人都可以设立犯罪中止。三、必须有效。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有效预防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一有效性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主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分子自动切断与其他共同犯罪分子的共同故意联系,并以言行的形式告知其他共同犯罪分子暂停的意图。客观
    2023-08-06
    296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的既遂的形式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一、共同犯罪中既遂未遂的标准共同犯罪既遂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完全具备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与共同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共同犯罪是否已经得逞,共同犯罪尚未得逞的,是共同犯罪未遂。共同犯罪已经得逞的,是共同犯罪既遂,关于共同犯罪得逞与未得逞的标准,刑法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参见共同犯罪未遂。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预备行
    2023-03-28
    389人看过
  • 共同犯罪事中阻止算既遂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境。若犯罪事实业已发生,意味着实质的法益受到了实际伤害,在这种情形下,在此种状况下,原则上说所有共同犯罪者均构成犯罪既遂,而无法被认定为犯罪预备、未遂或中止。然而,若犯罪结果尚未发生,即实质的法益尚未受到任何伤害,那么:(1)倘若有一位共同犯罪者已经开始实施了实行行为,那么,对其余的共同犯罪者而言,他们便无法被认定为犯罪预备。若是有共同犯罪者主动放弃犯罪并成功阻止了其他共同犯罪者继续实施犯罪,或者主动且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这位共同犯罪者将被视为犯罪中止,而其他的共同犯罪者则被视为犯罪未遂。(2)假设所有的共同犯罪者均未开始实施实行行为,即他们都还处在预备阶段,但若有共同犯罪者主动放弃犯罪并成功阻止了其他共同犯罪者继续实施犯罪,那么这位共同犯罪者将被视为犯罪中止,而其他的共同犯罪者则被视为犯罪预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2024-04-26
    194人看过
  • “共同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形态并存说”之质疑
    【摘要】共同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并存的肯定说奠基在亲手犯的原理之上,而亲手犯的概念所要解决的问题与共同实行犯的既遂和未遂形态能否并存问题根本无关;着眼于共同实行犯内部的主客观构造分析,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应该予以坚持;肯定说不仅混淆了共同犯罪与同时犯的界限,而且在着手的认定上,还会出现有人着手、有人未着手的现象,这就给刑法理论带来了混乱;肯定说的主张不经意间制造了对集团犯罪首要分子、复杂共同犯罪进行处理上的难题。故此,共同实行犯的既遂与未遂并存说的见解应当予以否定。【关键词】共同实行犯;既遂与未遂并存;亲手犯;归责原则基于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只要共同犯罪人中有一人的行为导致了某种犯罪之既遂所要求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实现,那么,该犯罪的所有参与者均构成犯罪的既遂。例如,甲乙二人共同杀丙,如果乙的行为直接致丙死亡,甲也应负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责任。但在亲手犯的场合,是否也可以适用这一原则,也就
    2023-05-31
    20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犯罪既遂是指什么情形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达成了犯罪目的,并造成了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此外,犯罪既遂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犯罪既遂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一、犯罪既遂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逮捕嫌疑人?(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二、犯罪既遂法院量刑的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
    2023-06-28
    480人看过
  • 2024共同犯罪存在中止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共同犯罪存在中止吗存在。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繁盛,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这是时间的条件。2、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劝说,在能够继续进行犯罪的条件下,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可成立犯罪中止。3、必须具备有效性。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个有效性必须具备两个因素:(1)主观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自动切断与其它共同犯罪人的共同故意的联
    2024-01-04
    241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止案件和未遂案件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为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有三个特点:1。犯罪已经开始实施;2、犯罪失败;3、犯罪失败是由于犯罪分子的意志以外。《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过程中必须停止犯罪;2、犯罪结果必须自动放弃或自动防止;3、犯罪结果必须彻底停止或自动有效地预防。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开始犯罪或者未成功的是犯罪中止。综上所述,当你能达到目的而不欲望的时候,会停止犯罪;当你想达到目的而不能达到目的时,你就会犯罪未遂。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也必须具备一般犯罪中止的条件,也必须具有共同犯罪中止的特
    2023-08-06
    130人看过
  • 犯罪预备存在中止的情形吗?
    一、犯罪预备存在中止的情形吗?犯罪预备有中止的情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还未正式实施犯罪。2、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3、二者停止的原因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的,而犯罪中止是由于行为人自己自动放弃犯罪而造成的。前者是“欲而不能”而后者是“能而不欲”。三、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
    2023-06-03
    164人看过
  • 拐卖儿童犯罪中既遂与中止的区分
    2001年9月4日,李某?女,51岁?因家庭琐事与家人赌气,离家出走来到L市,在火车站结识了王某。王某看她可怜,无所依靠,便将其介绍给在当地打工的张某,意欲促成一段姻缘。双方见面后,均无异议,李某随住到张家。9月7日上午,李某见张家的大人均外出,顿起歹意,将张某年仅7个月的孙子盗走,抱到S县老家出卖,但因要价太高,没找到买主。当日晚,婴儿又哭又闹,在惧怕和怜悯的双重心理支配下,李某又乘车返回L市,打算把孩子送还。次日,形迹可疑的李某被警方抓获。9月11日,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对于本案的处理,主要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应定拐卖儿童罪(既遂)。理由是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中的一种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李某将婴儿送还的行为,可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予以考虑。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定拐卖儿童罪(中止)。理由是李某在实施拐卖过程中
    2023-06-11
    380人看过
  • 已经既遂的犯罪有中止形态吗
    没有,既遂后犯罪已经完成,事后补救不构成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的基本判断标准有哪些犯罪未遂的判断标准有: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抢劫未遂是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抢劫未遂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对犯罪未遂的应该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2023-03-25
    365人看过
  • 犯罪中止存在共同犯罪吗,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中止存在共同犯罪吗犯罪中止可能存在共同犯罪。例如,两个以上犯罪分子共同故意犯罪,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属于犯罪中,如果构成犯罪的,就属于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犯罪中止具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
    2023-04-18
    202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比方说某人实施盗窃,但突然听到传来脚步声,于是不得不停止盗窃,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情况成为犯罪未遂。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
    2023-06-27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犯罪中止, 既遂, 既遂, 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 犯罪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制造条件的,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法定结果出现(结果犯),简单地说,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准备工具,或者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危险犯),是犯罪预备,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或者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行为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为了犯罪,或者已着手实施犯罪(举动犯)。在犯罪过程,就是
    • 犯罪既遂还能中止吗,犯罪既遂后是否存在犯罪中止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7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
    • 共同盗窃未遂案件可能存在犯罪中止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8
      共同盗窃是存在犯罪中止的。只要犯罪嫌疑人在盗窃过程之中未造成受害者的相关实际损失。并且及时停止了犯罪行为以及在准备犯罪过程之中因一些其他因素终止。导致犯罪行动的终止。
    •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5
      建立共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的犯罪结果还没有发生之前。但一旦犯罪结果繁荣起来,无论其结果是由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立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那是时间条件。二、所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的、可以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
    • 犯罪既遂跟犯罪中止咋办,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止区别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因而如何正确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对行为进行正确地定性和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犯罪形态 要区别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