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在开庭多久之后做出判决,只规定一审、二审应当在多长时间之内审完。
作为一审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民事纠纷要多久才能结案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
抚养权判了要多久才能争抚养权
285人看过
-
抚养权争议最多能判多久
227人看过
-
抚养权纠纷庭审快开多久了
488人看过
-
离婚后争夺抚养权亲子鉴定法院要多久开庭
479人看过
-
开庭后多久能判定抚养权并生效执行?
402人看过
-
父母争取次女抚养权再开庭
413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抚养权争夺开几次庭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2开几次庭要看庭审具体情况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现实案例中,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法院通常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
开庭后抚养权判决书多久下来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6作为一审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审结。 收到一审判决之后,如果双方在十五天之内都没有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如果任何一方提起上诉,一审判决都不生效,要等二审判决作出之后才生效。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
-
抚养权变更的争议开庭审理的期限是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
-
多久可以开庭变更抚养权?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1、实践中一般为三十天左右会通知开庭。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和收集有利于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变更抚养权后多久能开始开庭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2变更抚养权失败后,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符合如下情形,可以随时主张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