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7:06 283 人看过

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有何区别(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条例的规定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依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执行。(2)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地适用范围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城市房屋拆迁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3)行为目标不同。国家建设征地的对象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的对象是住房。(4)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用地征收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造成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和房屋产权的平等调整或价值交换。可见,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行为,由具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机关负责一些地方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或房屋拆迁管理)的,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这两项职权,对土地实行行政管理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取得和拆除房屋。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中。首先,要依法行政。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实现结果正义,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体现结果正义。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不得混淆征地拆迁的行政职权;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不应在具体操作中同时使用。协议拆除陷阱。拆迁协议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协议而非行政协议。

在民事协议中,拆迁方的违约成本较低,实践中违约的例子数不胜数。被拆迁方维权成本很高。即使我们去打官司,又怎么了?开发商要钱不要命,村委会解散,新干部不了解情况,拆迁办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他们只能接受自己的命运。

与此不同的是行政协议,相关部门作为合格的被告,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不仅败诉,还面临着可怕的党纪处分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与有关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际执行的可能性比较大,尤其是在法制环境较好的大城市。

2。相关部门幕后控制大局。

一般来说,拆迁由相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不敢随意强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也可以通过集体力量向对方施加压力,对方可以根据期限或者其他原因增加补偿。

然而,在拆迁协议书中,相关部门控制大局的背后,自有开发商或其他民事主体一哄而上,胁迫、引诱被拆迁户签字。拆迁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不受行政法规的限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只要双方就拆迁达成协议,就没有太多复杂的手续,为拆迁方节省了时间和成本。相反,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没有各种复杂程序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能无法实现,反而会被对方践踏,最终得不偿失。其实,协议拆迁最大的好处就是“协议”。没有协议,你不能强行拆除。因此,作为被拆迁人,如果同意拆迁,就要多加注意:

1;

2。当拆迁方要求您搬家或侵害您的合法权益时,首先要保护好您的人身安全,然后报警并办理合法手续;

3。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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