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当事人受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21:04 471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了避免本人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也就是说消防队员不能借口避免自己烧伤而拒不参加救火;医生不能因怕传染,而把拒绝给传染病人治疗说成是紧急避险;负有职责追捕持枪罪犯的公安人员,不能为了自己免受枪击而逃离现场等等。

由于他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有同特种危险作斗争的法律义务,牺牲个人的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是其工作职责的要求,不容推卸,在危险出现时,他们不能实行紧急避险行为。如果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人,遇到危险时,不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避免个人遭受危险,见死不救,临阵脱逃,不履行职业义务,从而牺牲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放弃职守的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紧急避险相关文章
  • 紧急避险有哪些免责事由,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
    一、紧急避险有哪些免责事由紧急避险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1.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从客观上看它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从总体上说,它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二、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哪些人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是指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要求其对一定的危险负有排除的职责,同一定危险作斗争是其职业义务,包括消防队员、医生、护士、船长、海员、民航驾驶员、防汛员、警卫员、警察等的职业义务。三、紧急避险是否受刑事处罚合理的紧急避险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
    2023-06-07
    82人看过
  • 紧急避险造成人受伤会判刑吗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实施避险行为。在这要注意和民事行为中的紧急避险的区别,如果属于民事行为中的紧急避险,主要是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了紧急避险制度,对于紧急避险行为人原则不以犯罪处理,例外情况下如果避险过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须承担一定刑事责任。具体条文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
    2023-08-01
    153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主体有什么限制,紧急避险的条件是什么
    紧急避险的主体对于特殊身份有特殊要求(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构成紧急避险,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三)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四)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五)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条件。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更大合法权益免受危险而牺牲较小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宜措施。(六)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对于
    2023-03-16
    1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紧急避险中不当避险行为?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对于紧急避险是否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危险的性质、急迫程度、避险行为所保护的权益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判断。紧急避险采取措施并无不当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紧急避险人的过错程度、避险措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原因力大小、紧急避险人是否为受益人等因素认定紧急避险人在造成的不应有的损害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补充:紧急避险需要满足的条件,一般可以从避险起因、避险时间、避险主体、避险对象、避险意图、避险限度等条件综合来看,缺一不可。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构成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时间: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迫的、直接危险。紧急避险的意图:行为人对正在发生或即将的
    2023-05-06
    76人看过
  • 紧急避险分析
    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关于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客观上要求:1、在正在发生的危及人身法益或财产法益之现实的危险;2、险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即当时没有可能采用其他办法以避免该危险;3、避险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以致造成不应有的损害;4、险情不是避险人先前不适法之行为所引起;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有避险意识。关于紧急避险的本质,有不同学说见解。有主张“违法阻却事由一元论”者,有主张“责任阻却事由一元论”者,有主张“原则阻却违法两元论”者,亦有主张“原则阻却责任两元论”者。张明楷老师在其《刑法学》(第四版)中,认其为违法阻却事由。笔者赞同上述“原则
    2023-04-29
    428人看过
  • 紧急避险知识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如果实际并不存在着危险,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善意地误认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行了所谓紧急避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避险。假想避险的责任,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原则。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例如,海上大风已过,已经不存在对航行的威胁,船长这时还命令把货物扔下海去,这就是避险不适时
    2023-06-13
    292人看过
  • 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不适用哪些人群
    一、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6.限度条件
    2023-04-30
    54人看过
  • 紧急避险过当行为的特征
    避险过当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它具有以下两方面的特征:1、避险过当行为具有主观罪过性。避险人主观上存在避险的正当目的,但同时也负有避免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义务。行为人疏于履行该义务致使损害结果发生,其对避险过当的结果持有放任或过失的心理态度,具有主观罪过性。2、避险过当具有客观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这是避险过当行为与紧急避险行为的本质区别。从客观上讲,避险行为的强度、后果已超过必要限度,给受损害的法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从而危害了社会,违背了法律对避险行为合法化的要求。一、胁从犯和避险过当是一个意思吗胁从犯和避险过当不是一个意思;1、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被胁迫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在精神上受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不包
    2023-04-11
    334人看过
  •  民事责任与紧急避险
    该段内容讲述了紧急避险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实施这一行为的人将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另外,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么实施这一行为的人将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 急 避 险 的 民 事 责 任 是 什 么 ?紧急避险是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指在面临不可预见的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紧急避险所侵害的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
    2023-09-12
    96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限度适当标准是怎样的
    1、“超过必要限度”。在理解上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什么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毫无疑问,当然应当是指避险行为。紧急避险的目的是通过避免危险发生而保护合法利益,评价其超过必要限度的立足点只能是在为了避免危险发生而对第三者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损害上。2、“不应有的损害”。与“超过必要限度”相对应,这里的“不应有的损害”是针对行为后果而言的,即对其他合法利益造成不必要、不恰当的损害。一、残疾人犯罪怎么判刑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残疾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残疾人从是否有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来区分的话,可以分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残疾人和不具有刑事责任的残疾人。如果不具有刑事责任的残疾人涉嫌犯罪的,不涉及刑事判刑的问题。《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
    2023-04-03
    127人看过
  • 因紧急避险致死事件
    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是有限度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大利益而不得与损害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但是人的生命既是同价的又是无价的,任何财产权益都不可能比人的生命更具有价值,如果为了保护财产或自己的性命而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必然是紧急避险过当行为。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
    2023-07-18
    91人看过
  • 紧急避险是否就是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两者有以下区别: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有来自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不仅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2、实施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是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使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紧急避险对有特定身份的人则不适用。什么是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2023-07-31
    493人看过
  • 紧急避险过当的内容有什么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意味着紧急避险行为从有利于社会到有害于社会的转化;因而行为的性质也由合法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过当并没有单独的罪名,它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紧急避险过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从客观方面看,无非是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及犯罪构成原理,仅有客观方面的损害,无论这个损害有多大,都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来认定行为人有罪,即不能客观归罪。换言之,要认定某种紧急避险过当行为构成犯罪,也必须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只有当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
    2023-07-23
    221人看过
  • 紧急避险适当性的评价标准
    一、紧急避险适当性的评价标准(一)紧急避险适当性的评价属于价值评价在判断紧急避险限度时,“小于说”与“不超过且必要说”均选择将造成的损害与避免的损害进行比较作为主要依据。虽然后者意识到不适当损害在其中的作用,但也只是限于所造成的损害小于避免的损害这一特定情形之下。因此,两种学说在本质上还是权衡法益,通过对损害进行客观比较和判断,确定紧急避险的限度。在“小于说”与“不超过且必要说”看来,两种损害相衡主要是客观损害相衡,至于其所体现的价值内容的重要作用,则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造成学界在理解紧急避险的限度时,往往陷入机械的逻辑规则束缚之中,背离了刑事立法的本意,难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二)紧急避险适当性的评价标准作为一种价值判断,认定紧急避险是否适当,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这大大增加了紧急避险限度判断的难度。“紧急避险问题上存在的最大困难仍然是,如何评判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与危险的严重程度之间
    2023-05-01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紧急避险
    相关咨询
    • 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和紧急避险的联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紧急避险是否受刑事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0
      1、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说紧急避险是一种为法律所许可的行为,并不是犯罪,紧急避险人是不受刑事处罚的。 2、但是,值得注意的事紧急避险必须控制必要的限度内,超过这个限度,可能就会改变紧急避险的性质,从而构成犯罪。
    •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 紧急避险超限刑事责任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4
      紧急避险超限刑事责任需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超限是紧急避险的过程中超过的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其他的危害的行为,也就是避险过当的行为,在避险过当的犯罪中一般是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的。
    • 紧急避险与应急避险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区别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