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有权将征地补偿金留作日常开支吗?村委会和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将征地补偿金留作日常开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并确定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征地补偿期限等,在被征地的乡(镇)或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由于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政府很难保证每一笔钱都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被征收的城乡居民。为了避免腐败,法律还明确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截留其征地补偿款。如果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和法律建议,请联系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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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开的征地补偿款证明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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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政策下,村委会是否有权利提留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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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是不是有权利征地、分配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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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能否要求村委会公开征地补偿明细,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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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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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发放的征地补偿金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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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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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费村委会有没有权提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目前没有管理费这个说法,如果是有侵占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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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强征土地,这个村委会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05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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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利收取林地补偿费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81、林地补偿费用分为林地补偿、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偿。 2、由于林地承包不属于家庭承包的法律形式,因此安置补偿应该归村集体所有; 3、林木补偿应该归林地的承包者所有;而林地补偿应该属于土地补偿费的性质,应该归村集体所有,但是由于承包者存在将荒地变成林地提高地力事实的存在,在林地与荒地补偿差额之间应该给与承包者适当补偿。 4、按照上述观点,村委会有权按照民主议定原则决定分配属于村集体的那部分补偿费。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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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利给村民工作吗?村委会是否有权利调整村民工资的支出?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首先得明确劳动法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再次要明确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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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没有对征地协议权利的约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1.经村民会议授权,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