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没有权利把征地补偿金留作日常开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54:08 71 人看过

1、村委会有权将征地补偿金留作日常开支吗?村委会和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将征地补偿金留作日常开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被安置人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并确定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征地补偿期限等,在被征地的乡(镇)或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由于其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政府很难保证每一笔钱都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被征收的城乡居民。为了避免腐败,法律还明确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截留其征地补偿款。如果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和法律建议,请联系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一、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二、什么情况下村集体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1.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权,已经确权的注销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这表明:你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了两年却没建房也有集体回收,注销土地登记。2.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回收。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
    2023-03-22
    417人看过
  • 村委会能为征地补偿预留多少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的最高比例由村委会确定。各地规定不一,一般由村委会自己决定。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第六条依法应当向集体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和安排征地富余劳动力就业,也可以部分用于失业人员的生活补贴和公益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集体所有土地征用使用各种补偿费和收入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江苏省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十六条。安置补助用于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下的生活补助和被征地农民16周岁以上的社会保障。土地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属于所有者。《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向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
    2023-05-02
    131人看过
  • 村委会征用农民土地有没有补偿标准规定
    一、村委会征用农民土地有没有补偿标准规定村委会征用农民土地有补偿标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土地流转和征用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3.土
    2023-03-21
    116人看过
  • 未经村民同意,征地补偿金能否由村委会保留
    征地补偿金未经村民同意能否由村委会留存未经村民同意,征地补偿金不能由村委会留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向其成员公开,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期满拒不归还土地,或者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并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村民同意,村委会不得保留征地补偿款。相关知识:土地补偿包括土地本身补偿;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人员安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所有人;人员安置费支付给被征地人员;土地补偿费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分配。
    2023-05-02
    462人看过
  • 征地中,村委会有批准征地,启动征地的权利吗?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233人看过
  •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有什么权利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只能受权协助政府行政机关完成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而不能作为征地主体直接组织实施征地活动。它不能直接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权力,也不能不征求村民的意见就自己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1。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权进行土
    2023-05-31
    29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何分配?村委会能留着吗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如何分配?村委会能保留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农村土地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一般由农村经济集体协商确定,村委会可以保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将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
    2023-05-31
    343人看过
  • 村集体是否有权利截留征地补偿款使用?
    不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集体是不能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没领征地补偿款协议有效吗没领征地补偿款协议有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土地征
    2023-07-07
    205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村民或村委?
    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是给农户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所以农村征地时,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由村集体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征地补偿费标准第六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第七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采取
    2023-07-02
    360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决定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村委会有权直接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吗?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涉及村民重大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的明确规定。因此,村委会无权直接决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另外,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应当及时公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接受村民的监督。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征地补
    2023-08-04
    67人看过
  • 农村村民开荒地征地补偿有吗
    (一)什么是四荒地四荒地,也就是农民说的“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二)能不能擅自开荒?严格的说,不能,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大多归农村集体,在集体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荒不符合规定。(三)已经开荒的怎么办?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就是说地你可以接着种,但是不能确权。大家都知道:国家很多农业补贴,都是以确权面积为基础的,不确权代表少领一部分钱。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通过这几种方式承包的四荒地,依法应由承包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纳入工
    2023-06-02
    411人看过
  • 村委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相关法律的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没有权利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还需要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原则上来说,本协议应由征收方签署。但出于征地的需要,征收方也可以委托当地政府或委托村委会与农户签约。未经书面授权,村委会无权与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会动了你的征地补偿款?你的救济方法来了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
    2023-07-01
    407人看过
  • 村委会有没有权利锁车罚款
    一位市民反映,他曾经想把车停在酒店门前一个空车位上,但被告知车位是租来的。后来,他从村委会保卫处了解到,村委会前只有50个车位供村民免费使用。”我们村有500户人家,50个车位,远远不够。”1月6日下午,在太海路北侧一幼儿园附近的车位上,当记者问能否停车时,一位保安说,“这些车位都是租给个人的。”>上述保安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把车停在车位上,需要向燕丹村委会交房租,每月100元。”外地人和本地人都可以租停车位。你可以去村委会问问,有没有车主到期还没换车。该租他的车位了。”镇政府曾建议不要罚款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北七家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说,“路边停车罚款不是镇政府征收的。他说,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镇政府有指导村委会的职能。但是,村委会是否执行镇政府的决定,需要由其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据他介绍,白庙村是第一个实行路边停车罚款的村。大概有五六年了,很多人都报案了。”村委会说,第一次在路
    2023-05-08
    297人看过
  • 解开农民朋友心中的谜题:村委有权利征地、分配补偿款吗?
    大家都知道,每个村都有村委管理着大家的农耕生产和地方秩序。小到邻里和睦、户口迁出,大到土地承包、确权经营,都是村委推动。村委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级政府,是农村村民自治组织,但实际上在方方面面影响着村民生产生活,同时负责宣传上面下达的政策。有时候征地也是村委出面积极组织大家,这时候,面对利益分配,大家对于村委的作用又会有些担忧。征地拆迁实践中,很多农民朋友反映,村里大小事务都是由村委会说了算,只见村委会“管理”,不见村民“自治”。村里征地都是村委会说了算,根本不和大家商量,让村民很是恼火。有农民朋友向拆迁律师提出疑问:村委会有这么大的权力吗?这样真的是合法的吗?接下来拆迁律师就为大家具体分析解答。村委会有权征收我的土地吗,法律怎么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经国务
    2023-05-22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征收土地补偿费村委会有没有权提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目前没有管理费这个说法,如果是有侵占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
    • 村委会强征土地,这个村委会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05
      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
    • 村委会有权利收取林地补偿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8
      1、林地补偿费用分为林地补偿、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偿。 2、由于林地承包不属于家庭承包的法律形式,因此安置补偿应该归村集体所有; 3、林木补偿应该归林地的承包者所有;而林地补偿应该属于土地补偿费的性质,应该归村集体所有,但是由于承包者存在将荒地变成林地提高地力事实的存在,在林地与荒地补偿差额之间应该给与承包者适当补偿。 4、按照上述观点,村委会有权按照民主议定原则决定分配属于村集体的那部分补偿费。但是
    • 村委会有权利给村民工作吗?村委会是否有权利调整村民工资的支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首先得明确劳动法合同法调整的范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再次要明确法律上的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
    • 村委会有没有对征地协议权利的约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1.经村民会议授权,村委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农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