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19:56:52 80 人看过

一、定金成立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定金成立的条件要求有:

1.主合同有效;

2.已实际交付定金;

3.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定金的给付标的原则上为金钱,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也可以给付替代物作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在哪

定金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如下:

1.区别合同的性质不能仅仅看合同的名称,而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双方的签约目的,实际履行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2.如定金协议虽名称是定金合同,但在内容上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标的物交付、款项支付日期及方式等买卖合同必备条款的,则该定金协议应认定为买卖合同。

3.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合同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合同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并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有违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n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一、具有缔约能力(国际法主体)和缔约权(内部规则确定)1、缔约能力——主权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拥有的完整、全面的缔约能力。国家内部的行政单位、地方政府一般不能与外国缔结条约。2、缔约权——拥有缔约能力的主体,根据其内部的规则赋予某个机关或个人对外缔结条约的权限3、全权证书——由国家主管当局授权的全权代表代为进行谈判缔约的,必须具备全权证书。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国家向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派遣的代表(仅包括正职),在议定约文时,无须出具全权证书。4、缔约方必须具备完全的缔约权(1)缔约机关不得超越其国内法关于缔约权的一般限制(2)被授权缔约的代表不得超越对其权限的特殊限制注意:(1)一国不能以本国机关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而主张其所缔结的条约无效,除非这种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规定的行为非常明显,涉及根本重要的国内法规则(2)对于被授权缔约的代表超越对其权限的特殊限制所
    2023-04-29
    110人看过
  • 张家港购房退定金条件要求有哪些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以撤回的,然而必需同时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方可予以执行。在以下两个方面中,定金均可依法进行撤销:首先,如若开发商缺乏合法的销售资格,则法律对此种情况予以充分认可,并支持将购房定金予以撤回;其次,若是您与开发商之间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进而导致合同签订失败,那么此时所支付的购房定金亦应被依法予以偿还。再者,对于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用以担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方而言,若由于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则出卖方同样需要将定金予以返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
    2024-04-28
    145人看过
  • 销赃罪的犯罪金额的认定条件有哪些要求
    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针对销赃行为的法律术语已经从“销赃罪”更改为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对犯罪金额进行评估时,通常会从多个角度来考虑,具体如下所述:首先,被当作销赃物的物品本身的实际价值、市场价格以及在交易过程中的定价等因素,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如果存在着清晰明确的交易记录与体现出真实价格的交易价格的话,那么这些信息无疑将成为评估犯罪金额的关键性参考依据。其次,如果涉及到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相关收益的情况,那么我们应对每次掩饰、隐瞒行为的犯罪金额进行累积,以得出最终确定的数额。最后,即便销赃物在执行过程中已经遭受损失或者被损毁,只要存在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其原本的价值,就能据此来确认真正的犯罪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
    2024-07-30
    219人看过
  • 成立公司法人的条件与要求有哪些不同之处?
    成立公司法人要求是: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3、港、澳、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4、18周岁至今的简历;5、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照片;6、有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保险代理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根据《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
    2023-07-06
    107人看过
  • 成立私募基金资格要求有哪些?
    【为你推荐】公司清算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设立公司注销流程个人独资企业法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的壮大,现在投资市场上有很多机构都号称是私募基金公司,能够为客户带来不菲收益。投资者不能进行有效甄别的时候,就可能会上当受骗。其实我国对私募基金成立有严格条件,并且会通过备案进行对外展示。那么成立私募基金资格要求有哪些?本文通过整理的相关知识为大家简单介绍下。一、私募基金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二、私募基
    2023-06-02
    447人看过
  • 小区业委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和要求
    一、小区业委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和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二、民法典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权利吗业主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023-09-15
    57人看过
  • 上市的要求有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的要求有以下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
    2023-08-08
    14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的,因此,只有刑事诉讼已经进行,才有可能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则成为独立的民事诉讼。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了物质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理解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而不是实际上确已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被告人的行为被公安司法机关认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立案,那么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便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为此,下述几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均应对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做出实体裁判:1、经审理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被告人的行为又给民事原告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的;2、经审理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024-01-27
    342人看过
  •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要件风险
    一、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二、合同成立的要件风险合同成立的要件风险如下:1.要约风险。(1)要约邀请视为要约。(2)要约内容不确定,意思表示不明确。(3)要约撤回方式不当。(4)要约撤销不能情况的例外2.承诺的法律风险。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但是随着交易的发展,如要求承诺与要约完全一致就显得很呆板,太形式化,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所以我们确认承诺时,只要承诺没有对要约作实质
    2023-05-06
    498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成立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定金合同成立,设立定金合同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要条件之一;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5、实际交付定金;6、主合同有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口头定金合同成立吗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2023-07-02
    93人看过
  • 私募基金税务有哪些,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税务有哪些1、所得税管理人如果是公司,则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合伙企业,那就是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把所得按照合伙企业每年做一个汇算清缴,把类似的利润实际分配,或者没有实际分配的划到合伙人一方,合伙人直接交税。注意:个人作为管理人取得分红如何交税?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基本上有两种缴税方式,一种是按照20%,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二是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2、增值税作为一个基金的管理人,主要收入为募集总金额2%的管理费。对于公司和合伙,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个人作为管理人,统一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来缴纳增值税。咨询收入按照6%,或者是小规模3%的比例来缴纳增值税。另外一块比较重要的收入:收益分成,按照增值部分的20%提取。针对这一块增值税怎么处理?
    2023-03-25
    296人看过
  • 自首成立要求有哪些
    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自动投案说明其有认罪悔改,愿意接受惩处,从司法实践中看,将自首时间限制的太窄,不利于分化瓦解犯罪,争取犯罪分子走自首的道路。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如果犯罪人交
    2023-06-02
    220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什么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设立条件:1、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经成立大会批准;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023-07-05
    58人看过
  • 私募基金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私幕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3、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法律规定;4、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5、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等。私募基金的种类有哪些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它的优点是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够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等。2、产业私募基金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如信息产业、
    2023-07-06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成立有哪些条件,公司要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1
      公司成立的要件是指公司得以成立、取得法人资格所应该具备的条件。公司成立的要件可分为实体上的要件和程序上的要件。实体要件包括:①公司组织要件。即决定组成公司的种类,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公司的名称,要注意不要与同类业务的公司名称相同,决定公司的营业范围。②股东人数要件。在决定了所建公司的种类后,应该符合该类公司最低法定股东人数但不得超过最高法定股东人数的要求。
    • 公司想成立监事会成立条件要求有些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02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设立符合法定要求的组织机构,而法律规定了有限公司应该设不少于三人的监事会,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也要设一至两名监事。 监事会成立条件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
    • 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1
      定金,顾名思义就是我们在为了达成某件事情的时候为了保障顺利的进行所支付的担保金额,因此我们在支付之前是需要对其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的,这样才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那么定金合同成立要具备哪些条件,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求偿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
    • 仲裁反请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8
      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出,否则,不能形成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受理原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仲裁请求与反请求的合并审理,达到抵消进行吞并仲裁请求的目的。 反请求应当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原仲裁申请后,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否则就无法实现与仲裁请求合并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