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和2021年,直接调整农村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继修订,程序改成了“先签约,后报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粉墨登场。2022年,被征地农民要关注的重点,自然是各省同步修订的“土地管理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地方性规定。本文,在明律师就带大家看一看全新修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中针对农民最关心的征地补偿安置利益,有哪些新的表述吧。
【亮点一:明确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可附生效条件或者期限】
在“先签约,后报批”的程序下,被征地农民与县级政府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时,征地项目还未申请报批。
从一般征收逻辑上讲,无合法的征收决定存在,补偿安置协议是不能生效的。故此,这种先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非签约即生效,而是先天附有生效条件——征地依法获批即条件成就,那么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征地申请未获批则条件未成就,此时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也就不生效,房屋和土地还是农民的。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涉及房屋的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中可以约定附生效条件或者附生效期限。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在明律师强调这点看上去略显“理论”的规定,目的在于提示农民朋友一个问题:既然签约后协议尚未真正生效,那么腾房搬迁这样的履行协议行为就完全应当暂缓。
签完协议没等审查报批有个结果就盲着搬迁、清表土地,看似很配合征地工作,实则是给自己的权益埋雷。
补偿安置未落实到户的情况下,农民有权拒绝腾退土地和房屋。而只要占住了地和房子,大家就依然占据有主动权,完全不用担心征收方“违约”所带来的利益损失。
同时需要补充的是,所签协议“附生效条件或者期限”,也意味着其在救济途径上受到一定限制,很可能无法顺利地起诉主张变更、撤销。
因此,大家签约一定要慎之又慎,落笔无悔,切不可误认为协议“附有生效条件”而盲目签字,那将会令自己的处境陷入极度被动之中。
【亮点二:征地补偿法定的5笔费用,原则标准出炉】
《土地管理法》第48条提及的法定征地补偿款共有5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里在明律师为大家引入一个简易的表格,通过两省新规的对比来加深大家对最新补偿原则标准的印象。请大家注意,基本逻辑上各省都是相通的,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大家不难看出,省一级的规范中要比《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加不少细节。在明律师建议农民朋友一定要认真研读本省、市的地方性规定,这样才能对救济自己的补偿安置权益心里更有谱,抓手更牢靠。
在明律师最后再就这两省的征地补偿新规指出几个亮点供大家琢磨:
1.不是一定要有过半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服方案”才能召开听证会。江苏省的规定中指出,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召开听证会。
而2022年3月29日修订的江西省的规定也指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意见、建议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组织听证。
2.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需单独列支。江苏省的规定中提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单独列支,专款专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
3.土地补偿费的绝大部分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日起三十日内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并将不少于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而江苏省则规定要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
201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政策
336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关于拆迁的最新政策)
486人看过
-
国家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政策)
222人看过
-
国家关于农村能不能拆迁最新政策?
133人看过
-
2021年农村宅基地拆迁的最新政策
151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文件(宅基地拆迁法律法规)
219人看过
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根据临... 更多>
-
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9关于宅基地补偿的问题,例如: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分开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否分开补偿,主要内容如下: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
-
农村拆迁如何补偿,最新的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大全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2国家修高速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归村集体。 第二部分为地上物补偿,归地上物的所有者。最新土地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
-
国家对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最新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我爷爷在土地改革的时候(53年)分到了6亩多土地,并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在六十年代搞人民公社时,要求将土地收归集体并全家参加集体劳动。但是由于当时我爷爷在生重病,家里没有劳动力,集体(村里)就没有让我爷爷加入人民公社,还将大部分土地强行收归了集体耕种,只给我们家留下不足一亩地耕种。爷爷就被当时称为“单干户”,就是一个具有居民身份的农民(以种地为生)。现在,我爷爷以已经过世20多年了。那余下的几分地也
-
2015年拆迁新政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02015年拆迁新政策之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
-
酒泉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解析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9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针对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原则,即在征收农村房屋时,会对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进行补偿。 然而,在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导致房屋面积比宅基地面积要大。为了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可能会对房屋评估较低的价格,然后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虽然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但实际上补偿甚至可能低于只补偿房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