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阶段或注册后,若发现他人商标侵犯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向商标局投诉,使该商标的申请被视为无效,以便重新审查并做出更合适的决策;2)进行司法诉讼,请求对方停止使用侵权商标并赔偿损失。
在商标申请阶段,如果您发现他人的商标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选择向商标局投诉。这样,您的投诉将使该商标的申请被视为无效,以便商标局重新审查并做出更合适的决策。2、司法诉讼。如果商标已经登记完毕,则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不得使用该商标,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请求对方赔偿。
我 国 商 标 法 律 : 如 何 维 权 保 护 您 的 商 标 权 益 ?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商标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恶意注册、侵权盗用等,商标主仍可能面临着商标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失。
为了保护商标权益,我国《商标法》提供了多种途径和制度,包括:
1.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主可以通过商标注册申请,将商标申请注册为商标,从而获得对该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注册成功后,商标主将获得商标证书,成为该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2. 商标侵权纠纷处理:当商标主发现有人侵权盗用其商标时,可以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侵权纠纷处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3. 商标侵权赔偿:如果侵权行为被证实,商标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行政投诉:商标主还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投诉侵权行为,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在商标维权过程中,商标主应尽快采取行动,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同时,商标主还应该定期检查商标是否受到侵权行为的威胁,及时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商标权益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如果发现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主可以选择向商标局投诉、司法诉讼或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为了及时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商标主应尽快采取行动,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外国作品的权益?
307人看过
-
在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什么
209人看过
-
如何在仲裁得到合法权益保护
222人看过
-
国外知名商标在哪里卖?如何保障商标权益?
222人看过
-
我国刑法如何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
103人看过
-
我国商标法保护哪些商标
299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在我国对于临夏债权人权益保护是如何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1优先执行原则,又称优先清偿主义等,其基本含义是,除法定优先权之外,执行权利人因申请执行或者查封扣押的时间先后而顺次获得对债务人财产的受偿。
-
商标海外被侵权的应该如何在我国维护相关的权益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商标法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如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9不可以强迁,房屋拆迁是要由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来做的,开发商是没有房屋拆迁资质的,他有什么资格拆迁呢还强行拆迁。有法律依据吗现在国家提倡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强制拆迁是很难通过批准的。另外现在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不是政府定价,而是执行当地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来补偿的,而实际上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要明显高于当地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因为房屋拆迁具有强卖的性质。就是强迁,强迁户数也不能超过拆迁总户数的3%
-
驰名商标认定在我国保护的现状如何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6我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现状: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两种基本保护模式。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标之中,从七个方面进行认定: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
-
如何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1自我保护去年3月29日,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9日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共同创建文明安全的校园。中小学生是未成年少年,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除了社会要对未成年人应该提供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外,对于中学生来说,提高自我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