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直接补贴是否适用于已故年长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24:24 235 人看过

死亡了,就不会有补贴了。得重新申请了。土地直补款是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是国家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相关政策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种粮直补款。粮食直补的有关政策,在发放粮食直补款时,是按计税面积发放的方法,而不是按照粮食实际播种面积,也就是说只有以前缴纳了税费的土地才可以获取直补。

土地直补属于遗产继承么

土地直补属于遗产继承,遗产的范围当中包括个人的收入,还有因此而获得的一些补偿款项。遗产继承方式如下所述: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土地买卖规则:是否适用于拆迁补偿?
    依据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返还的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如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
    2023-07-07
    124人看过
  • 土地能否直接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的使用者是可以单独转让出让的土地,但转让后的土地只能按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具体内容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
    2023-03-30
    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否适用于丧葬用地
    根据现行税法有关规定,民政部门管辖自主经营的殡仪馆及墓地,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与其它单位和个人合资,而合资企业和个人又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其合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房产、土地,属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均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殡葬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是怎么规定的?殡葬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民政部《公墓管理办法》第四条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由乡(镇)提出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民政、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大
    2023-07-07
    332人看过
  •  生育津贴能否适用于离婚者
    生育津贴是针对职业女性在生育期间因离开工作岗位而给予的生活费用。领取生育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第一用户为员工支付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流产等。所需资料包括领取生育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生育服务证或居住地街道生育发行的外国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方式、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明。因此,离婚不能处理生育补贴。生育津贴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针对职业女性在生育期间因离开工作岗位而给予的生活费用。领取生育补贴也有一定的条件。接受条件是第一用户为员工支付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二是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三是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是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流产。领取生育补贴所需资料:一是领取生育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二是生育服务证,或居住地街道生育发行的外国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方式。三是医学诊断证明,四是出生医学
    2023-11-14
    402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否适用于已故员工?
    在交通事故中,已经造成死亡了,就不用做伤残鉴定了,最多做个尸体解剖。伤残鉴定是指人员受伤了,但留下了残疾,影响今后的生活。需要做个鉴定,看看达到几级伤残,然后根据伤残的程度确定赔偿多少钱。已经死亡了,不存在影响今后生活的事情了,就直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多少,然后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偿。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条款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
    2023-07-05
    340人看过
  • 政审是否仍然适用于已故爷爷?
    亲属去世的不用提交政审材料,所以是不用查的。以征兵审查为例: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不得征集服现役。去世的人已经不在有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也就不再列为审查的对象。爷爷影响孙子政审吗爷爷坐过牢,对孙子以后征兵政治审查有一定影响。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不得征集服现役。《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
    2023-07-03
    258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是否可以直接买下土地?
    土地确权后不可以直接买断。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确权后只是有了使用权。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到村里,是不会出现私有土地的;个人只能是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以土地确权以后可以调整吗?土地确权后可以调整。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确权后,有下列情形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更的;2、土地的用途、面积发生变更的;3、土地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合并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
    2023-07-01
    59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仍适用于已婚人士?
    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5、被征
    2023-07-07
    91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是否适用于企业拆迁土地?
    根据城市实施方案,房屋拆迁补偿由政府部门负责支付时,企业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时,虽然已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政府,但开发企业弥补了企业额外发生的搬迁或拆迁费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税增值税。然而,拆迁过程中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置固定资产和存货所得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依据城市实施方案,若房屋拆迁补偿由政府部门负责支付,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由于企业在取得补偿前已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政府,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拆迁补偿,而不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支付补偿的开发企业,但只是因为开发企业弥补了企业额外发生的搬迁或拆迁费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税增值税。但拆迁过程中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置固定资产和存货所得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企业拆迁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增
    2023-08-25
    55人看过
  • 住房补贴是否适用于公务员群体?
    住房补贴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
    2023-07-06
    13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否适用于农村宅基地?
    使用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人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2023-07-04
    110人看过
  •  遗产继承权是否适用于已故子女?
    已经过世的学生没有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权依附于权利主体,当权利主体过世时,其享有的继承权也会被取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对于已经死亡的子女的继承份额,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房产继承需要提供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屋估价单等材料。已经过世的学生没有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权是依附于权利主体的,当权利主体过世时,其享有的继承权也会被取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对于已经死亡的子女的继承份额,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书;2、继承人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7、房屋估价单。房
    2023-11-14
    478人看过
  • 年终奖金是否适用于已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后可以获得年终奖金。终奖金是一种特殊福利,不属于劳动报酬,离职员工是否有权获得年终奖金,取决于是否符合年终奖金的发放规则。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根据同工同酬原则,离职员工也有权获得年终奖金,用人单位不能因员工离职而随意扣除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扣税公式年终奖扣税公式是: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023-07-03
    299人看过
  • 直接办理房产证对于国有土地和承包土地是否可行?
    国有土地盖房子是可以办房产证的,房产证在房管部门办理,土地证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集资建房、房改房)和村居楼房分户一般是先办房产证,再办理土地证。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厅窗口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住房经批准可以交易。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能办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如果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买卖。能办房产证吗:安置房有两类,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2023-07-03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直接判处死刑是否适用于故意杀人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03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蓄意谋害生命的罪犯,通常会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一项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其行为直接针对他人的生命权,罪犯在动机上存在明确的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值得注意的是,给予罪犯死刑惩罚并不代表其可以逃避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刑罚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直接适用减刑只适用于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
    • 征收土地是否只适用于国有土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 土地能否直接转让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的使用者是可以单独转让出让的土地,但转让后的土地只能按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 计税直补贴是按亩地还是土地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正常情况下,补贴都是以计税的土地面积为基础的,下面是一个范本,您可以看一下。(二)设区市、扩权县(市)粮食直补资金总额由省根据各市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税计税总产量和全省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设区市、扩权县(市)粮食直补资金总额=该市、扩权县(市)农业税计税总产量×全省统一补贴标准1、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税计税总产量根据该市、扩权县(市)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农业税平均计税常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