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36:00 215 人看过

关于配偶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的这个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配偶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对偶性。夫妻互为配偶,共同享有配偶权,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这是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

(2)客体的利益性。配偶权的客体是夫妻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不包括财产利益,且这种利益具有独占性,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共享,这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决定的。

(3)内容的双重性,即权利义务的不可分割性。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一是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二是配偶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4)权利的排他性,权利的独占性必须就具有排他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配偶权也是对世权,即夫妻以外的人都是义务主体,都具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实施干扰、妨害、侵犯配偶权的行为。

一、人格权利与身份权的区别有哪些?

人格权利与身份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取得原因不同。自然人的人格权基于出生而取得,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基于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取得。

(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一种权利,而身份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数在权利中包含义务;人格权纯为一种支配权,而身份权除荣誉权外必以相对人存在为前提,往往需要相对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可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法律上的效果,故身份权严格地说有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的性质。

(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

(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是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配偶权相关文章
  • 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哪些权利(一)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内容较多的见于《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二)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它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即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具有权利、义务集合性(尤其是亲权等权利)。二、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一)人格权与身份权产生的前提不同。人格权无须作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只需具备出生的事实即可享有,是法律一律平等赋予的公民享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身份权的产生则需要基于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事实,并非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二)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性质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平等地位决定了公民所享有的人格权也是平等的,不受任何种族、性别、年龄、职位等限制,一律平等享有。身份权的享有则不仅受法律规定的限制,并且受制于权利主体的
    2023-05-03
    427人看过
  •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主要内容有哪些人格尊严即一般人格权究竟是怎样一种权利,应当进行说明。在法律上,具体的人格权是多种多样的,如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信用权、人身自由权等等。在这些具体人格权之上,有一个抽象的人格权,就是一般人格权。这就是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人的基本权利。在一般人格权的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中,其核心和基本内容,就是人格尊严。因此说,法律规定了人格尊严,实际上就等于规定了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有三种基本功能:1、解释功能。2、创造功能。3、补充功能。侵权行为,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救济其人格利益的损害。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人格权最重要、最现实的作用,是后者。法律规定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规定具体人格权虽然要求其尽可能完备,但是往往挂一漏万。法律创设一般人
    2023-06-08
    140人看过
  • 配偶权为什么不是相对权
    配偶权是指夫妻双方基于婚姻关系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配偶权的主体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双方,范围有限并且双方平等享有。配偶权的客体是配偶之间的基于夫妻关系形成的身份利益,包括情感、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 配偶权作为一种平等的身份利益支配权,支配的是配偶的共同身份利益。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剥夺或限制另一方的权利。 同时,配偶权是绝对权,任何人侵害配偶权,都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违反了配偶权的规定,他或她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配偶权是婚姻关系中一项重要的权利,它保障了夫妻双方的权益和尊严。
    2024-01-05
    320人看过
  • 公民的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一、公民的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人格权利与身份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取得原因不同。自然人的人格权基于出生而取得,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基于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取得。(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一种权利,而身份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数在权利中包含义务;人格权纯为一种支配权,而身份权除荣誉权外必以相对人存在为前提,往往需要相对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者可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法律上的效果,故身份权严格地说有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的性质。(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是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二、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
    2023-04-12
    73人看过
  • 军人配偶是否有离婚权利?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和军人是可以离婚的。我国不会因为配偶是军人而丧失与军人离婚这种自由。但是由于军婚的特殊性,对于一方为军人的夫妻之间在离婚程序上会有不同于一般夫妻的离婚要求。在现役军人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和军人要求离婚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但如果军人犯了重大过错的除外。和军人离婚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是现役军人,自愿离婚或一方要离婚的,所在部队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民政局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出具证明;军人坚持离婚,对方不同意的,部队可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可见,我国军人配偶还是可以离婚的,只是需要征得军人同意,或者军人一
    2023-07-02
    335人看过
  •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是否是业主
    如果房产证上有配偶的名字,配偶是业主。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一、物业业主有权利设置与改变吗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但是需要业主委员会做出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
    2023-03-27
    462人看过
  • 债权人身份是否影响起诉权?
    名义债权人可以起诉。只要名义债权人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被对方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4个条件。分别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以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吗夫妻以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上,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不是当事人想逃避就能逃避得了的,就算夫妻双方用假离婚逃避债务,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到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的任何一位,要求其清偿债务。《中
    2023-07-01
    495人看过
  • 人格权与身份权统一于人身权的原因,并分析两者区别身
    什么是身份权?身份权包括哪些内容?侵害身份权按照法律应得什么样的赔偿?下文做了一一介绍:人身权包括(baoko)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或法人本身的固有权利。包括(baoko)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或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包括婚姻自主权、亲属权、抚养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等。身份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存在方式。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一个中国娃娃出生伊始,便是父母的孩儿、社会的成员,邻居的邻居,长大了是别人的配偶,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参与者,进而也有了这样那样的身份。不管情愿不情愿,这些身份是客观的。当然,民法从民法关注的角度,只关注这些林林总总身份中的一部分,比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配偶关系之类。身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巧顾日语学习侵害身份权栏目详细介绍了身份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姓名权是不是一种身份权
    首先,姓名中的姓表征了一定的身份关系。姓一般是世代相袭的,因此它发挥的最主要功能是血缘区分,即群体区分。在某些条件下,姓还可以发挥个体区分和身份区分的作用。因为在等级社会中姓本身就意味着高低贵贱。从微观上讲,家长权、夫权、亲属权等都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姓体现出来。正因为如此,德国学者莫*尔等人才提出了姓名权为亲属权(即身份权)的观点。他们认为姓名权的发生多源于亲属关系,所以姓名权为亲属权的一部分。该观点从姓的角度论证了姓名权是一种身份权。其次,姓名中的名表征了更具体的身份关系。名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表征身份关系的强弱各有不同。一般而言,在宗法等级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名表征身份关系的功能体现得更充分。在宋代,行辈字号是行辈命名法的具体表现。使用行辈字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标志出宗族中每一个男性成员的世代位置(有时也包括女性),以及同一代成员之间的长幼顺序排列关系。该命名法由两种起
    2023-06-01
    484人看过
  • 荣誉权的性质是身份权
    谈:荣誉权究竟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抑或兼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双重属性,大有争议。我认为荣誉权的基本属性是身份权。其理由是:第一,荣誉权的来源不是与生俱来的固有权,而是基于一定事实受到表彰奖励后取得的身份权。人格权的基本属性之一,是固有权,是民事主体基于出生或成立的事实而取得的权利,从始至终由民事主体所享有,不得撤销或剥夺,因为民事主体丧失了人格权,就丧失了作人的资格。荣誉权不具有固有权的属性,一是,非生而享有,非有卓著的成绩不能取得;二是,不仅如此,尚须由机关或组织正式授予荣誉,而非仅依自己的行为而取得;三是,不仅可以经一定程序而撤销,某些荣誉还可依法定程序而判决剥夺,荣誉一经撤销或依法剥夺,荣誉权人即丧失荣誉权,不再是荣誉权主体。荣誉权的非固有性,表明它缺少人格权的基本属性,而正与身份的非固有性相合,因而不是人格权而是身份权。第二,荣誉权的基本作用不是维护民事主体人格之必须,而是维护民事主
    2023-06-13
    39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否包含人身权
    民法典中人格权包含人身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人格权争议能否进行仲裁如果当事人能达成仲裁协议,能进行仲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
    2023-08-02
    141人看过
  •  配偶权:代位继承的资格探讨
    这段文字讲述了代位继承人的资格问题。被继承人只能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不包括配偶。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可以成为代位人,且不受辈份限制。然而,配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因此不能进行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没有资格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包括配偶。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可以成为代位人,且不受辈份限制。然而,配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因此不能进行代位继承。 被 继 承 人 配 偶 能 否 代 位 继 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被继承人配偶可以代位继承。当原配夫妻一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另一方作为被继承人的配偶,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继承人的配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没有子女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被继承人配偶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配偶可以代位继承,但需
    2023-09-06
    81人看过
  • 撤销权与债权人身份是否相关联?
    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撤销权怎样规定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真实存在;2、债务人存在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收购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3、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05
    333人看过
  • 无身份配偶能在加拿大申请永久居留权吗
    在加拿大没有合法居留权的配偶或同居伴侣现时可以根据家庭赞助计划的移民类别申请永久居留权。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于2002年生效时,联邦政府所作的政策修改规定,所有无证配偶必须返回原居住国申请。申请人虽然可以人道理由申请移民部长的特别许可留在加拿大,但这类申请的拒绝率相当高,而且历时两至三年。法律援助中心执行总监吴瑶瑶在渥太华指出,申请过程中配偶若分居两地将遇到许多困难,政策的最新变化正着重解决了这一问题。吴瑶瑶并指出,家庭团聚是加拿大移民法的关键目标之一。
    2023-05-01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偶权
    相关咨询
    • 民法中人格权是指身体属性权还是人格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2
      人格权包括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是生命的物质载体,是生命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最基本条件,由此决定了身体权对自然人至关重要。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密切相关,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往往导致对自然人健康的损害.但是生命权以保护自然人生命的延续为内容,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及对身体组织的支配。
    • 配偶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1-21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它是婚姻效力的体现。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死者生前未立遗嘱,其生存配偶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间继承权的问题,还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婚姻关系的有效成立,是配偶继承权的先决条件,也是法律确认配偶继承权的依据。只有在婚姻关系有
    • 房屋产权人是否能是配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0
      如果房产证上有配偶的名字,配偶就是业主。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配偶权指的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
      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 1、配偶权的主体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双方,范围有限并且双方平等享有; 2、配偶权的客体是配偶之间的基于夫妻关系形成的身份利益; 3、配偶权作为一种平等的身份利益支配权,支配的是配偶的共同身份利益; 4、配偶权是绝对权,任何人侵害配偶权,都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 房屋产权人配偶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3
      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则配偶有权出租房屋。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