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如果有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患者举证责任有哪些
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
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医疗费等有效票据、误工证明、鉴定意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
3、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患者应当承担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患者在立案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过错鉴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过错鉴定,鉴于申请人是患者,因此产生的鉴定费用,也应当由患者先行垫付。
4、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由于患者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往往很难举证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自身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在实践中,患者一般也会通过司法鉴定来完成举证。
医疗损害纠纷的发生,将会加重医患关系的紧张,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国家也规定的发生医患关系首先是需要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具体的等级之后才能够明确赔偿方面的责任。
-
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责任举证不服的情形
331人看过
-
为何要患者承担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382人看过
-
医患纠纷谁承担举证责任
374人看过
-
患者输液后死亡诊所举证不能担责任
407人看过
-
解读保证责任不承担的情形
389人看过
-
如何理解患者的举证责任
96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诉讼中患者承担什么举证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1、患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最高法院证据规则,作为患者应承担接受医疗单位治疗护理和损害结果存在的证据有:(1)在医疗单位治疗的病历及相关票据;(2)在治疗过程中的体温单、化验单以及医学影像、拍片、检查资料;(3)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现场实物;(4)身体受到损害后所造成的后果;(5)医疗单位所在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情况;(6)如果患者构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承担哪些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医疗纠纷这一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如果机械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来分配举证责任,那么患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为患方既不懂专业的医学知识,又不能正确认识医学机构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方举证不能或举证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不利环境。有些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难以进行判断,甚至当事人未举证或未充分举证时也不敢果断下判。
-
证据规则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承担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首先,《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它包含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其一、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其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
-
推翻举证责任原则导致患者承受过重负担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23医疗举证倒置:加重患者负担在今年的两会上,许多代表和委员呼吁取消这一规定,因为它导致了过度检查和处方泛滥,使患者看病成本增加,医患关系紧张。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院长钟焕清表示,实施医疗举证倒置后,医院为了规避风险,可能会对患者实施防御性医疗,比如过度检查或干脆不作为。例如,对于喉咙痛、乏力的感冒患者,医生可能会要求他们拍胸片、查喉镜甚至做骨髓检查、CT等详细检查,这实际上增加了患者的
-
什么情形下的重婚罪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在我国重婚罪属于自诉的案件,重婚罪的举证责任应当是由主张另一方存在重婚罪的自诉人进行承担。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自诉方也可以寻求其他司法机构的介入,以此来调查相关的证据,为自己追究对方的重婚罪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