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当事人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学习热情等特点一直影响着孩子,因此,努力让监护人尽最大努力展示他们的优势,例如,教育经验证书、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提供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者让父母出庭。
3、孩子的意见,假如你的孩子已经10岁了,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对方,你就可以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想去法院,有的要求孩子写书面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一般会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所以大部分审判官都是单独和孩子聊天,做笔录。
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应该如何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就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一致的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协商不一致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会认定有婚外情的一方对子女的成长是不利的,因此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的概率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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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主要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要考虑什么方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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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之一吗, 争取抚养权要考虑哪些方面因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工资只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之一。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自己的父母是否有条件帮助照看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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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争夺子女的,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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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抚养权需不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07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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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争取两个孩子的权利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3法院会考虑如下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