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农用地征收就要经过什么部门批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1:32:24 316 人看过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一、如何合法改变农村土地的使用用途?

按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临时用地由什么部门批准
    一、临时用地由什么部门批准项目建设临时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1、转让合同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所规定的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所列的权利、义务和各项用地要求;2、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随之转移;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
    2022-10-05
    432人看过
  • 农用土地转用或征收需要谁批准?
    一、农用土地转用或征收需要谁批准?1、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报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层层递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二、土地征收必须要有的程序有什么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
    2023-02-21
    324人看过
  • 农村征地需要哪些部门审批,没有审批违法征地怎么办
    一、农村征地需要哪些部门审批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需要哪些部门审批,要依据征收土地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进行审批。2、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2024-03-31
    292人看过
  • 农村农用地征收和补偿审批权限以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村中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之外的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概念即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为国有,即将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转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按照前述,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又分为对农用地的征收、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征收以及对农村未利用地的征收三种。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六条至第二百五十条。征收农村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
    2023-06-24
    128人看过
  •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谁批准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一、土地法第四十五条是怎样规定的土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
    2023-06-25
    137人看过
  • 设计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谁批准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一、水库一般工程需要什么手续水库项目需要到发改委立项,环保局环评,水利局水保,住建局办理相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二、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人怎么办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
    2023-04-05
    445人看过
  • 什么部门有权征收土地?
    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无征收权,也就是说只有省级以上的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权力征地”的说法不准确了。“权力”对应的是“批准征用土地”;而“征地”不是权力,而一种用地的资格。如果说镇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但如果说镇压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利征用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三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
    2023-06-03
    345人看过
  • 严格审核涉及农民社保征用土地申批
    新华网南宁3月30日电广西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其中规定,凡没有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或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受理征地申请。此次出台的办法对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出资筹集。个人承担部分主要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出资部分主要从土地补偿费中抵缴;政府出资部分主要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年满60周岁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基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医保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当地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被征地农民的身份变为非从业城镇居民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仍属农村居民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属农村居民
    2023-06-08
    2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哪里批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哪里批准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如征收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则由国务院审批。除国务院审批的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多久能拿到征地补偿费用一般自拆迁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拿到。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
    2023-05-09
    52人看过
  • 土地证办理涉及部门
    1、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2、有些地方已经将政府机关的办事窗口集中在事业服务,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3、由于办理土地证的房屋类型很多,如商品房、私房以及房改房等。每种房子办理土地证需收取的材料不同,所以下面将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罗列如下。4、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土地证书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公证书及原土地证书。5、在不动产登记实施之前不办土地证的,只会让市民手中的产权证失效而已。届时如果卖方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那么必须先换取不动产证,才能完成交易,多出的只有工本费而已。一、办房子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
    2023-04-05
    306人看过
  • 举报征地联系什么部门?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举报征地联系什么部门?举报征地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
    2023-06-08
    27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要什么批文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步骤有: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024-05-07
    403人看过
  • 农村房屋翻修需不需要经过审批?审批需要哪些部门?
    土地管理部门。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农村房屋翻建需要什么手续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
    2023-07-12
    371人看过
  • 征收哪些土地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律师补充:征地纠纷如何处理?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
    2023-05-06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政府行为违法涉及到土地征收, 需要经过什么部门批准才能获得补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政府行为违法,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
    • 涉及农用地征收或者土地转让的必须经谁批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7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征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审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提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转让、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让。
    • 农村盖房需要经过土地部门审批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5
      《土地管理法》对于承包人在其承包的进行农业经营的土地上建设兼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是否须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无明确规定。故《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规定,农业用地的使用者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可以不经审批,但对于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工程需经审批。对于遮光问题,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以起诉。
    • 农村房屋翻建要经过什么部门审批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4-26
      农村房屋翻建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方可改建。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 国家征收什么土地要经过批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3
      征收以下这些土地要经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