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法律程序有何异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30:48 186 人看过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区别是:可撤销婚姻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婚姻建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可以离婚吗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婚的程序来判决。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双方结婚后,只能在婚后1年之内提出离婚;如果结婚时间在1年以上的,可撤销婚姻就会自动转化为完全合法的婚姻,可以正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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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4日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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