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书里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0:22:19 342 人看过

1、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2、送养人的基本情况。

3、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4、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与收养人结婚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5、收养人是被收养人的继父或者继母,所以公证书证词中还应该注明他们何时何地登记结婚,即对他们的婚姻状况进行说明。

6、收养人与送养人(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商定的结果。

7、十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的意见。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的确定,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通过公证确定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

9、是否更改姓名。

10、送养人已经死亡,应该将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和死亡时间注明。

事实收养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

(二)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三)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四)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五)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六)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七)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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