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国金融机构有何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13:51 138 人看过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是什么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金融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是金融机构;申请人是金融机构;申请人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申请人在申请设立前一年末的资产总额不得低于100亿美元;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健全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主管机关同意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设立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申请人申请设立前一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亿美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健全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主管机关同意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外国合资企业是金融机构;外国合资企业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外国合营企业在申请设立前一年末的总资产不低于100亿美元;外国合资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健全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并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外国合资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部门同意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金融公司的其他审慎条件,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金融公司的申请书,包括拟设立的独资银行或者独资金融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额,申请的业务类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设立的全资银行或全资金融公司的章程;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主管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申请意见;申请人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外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材料,外国银行总行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包括拟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名称、总行无偿拨付的营运资金数额、申请的业务种类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主管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申请意见;申请人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金融公司的其他材料,合资各方应当共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设立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的申请书,包括拟设立的和县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的名称、合资各方的名称、注册资本额,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比例、出资额和申请的业务种类;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设立的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外国合资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申请意见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中国合营企业的有关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中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金融公司或者合资金融公司,除应当具备相当于最低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2)申请人设立了中国代表处(独资金融公司设立代表处两年以上)

(3)申请人在申请前一年末的资产总额不低于100亿美元

(4)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财务状况良好监督管理制度,申请人应当接受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五)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设立独资金融公司或者合资企业的申请中国金融公司

6。申请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为金融机构;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并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国合资者为金融机构;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
    2023-02-17
    206人看过
  • 如何审查设立外资金融机构以及如何注册
    1、如何审查设立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正式申请表;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在特殊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初审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并愿意通知申请人。但展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申请人应在收到正式申请表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准备工作。逾期未完成筹建工作,有正当理由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完成准备工作的,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受理决定自动失效。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下列文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拟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名单和简历;拟设立外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业务设施情况;设立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提
    2023-05-02
    146人看过
  • 外国金融机构在华发展如何
    1、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状况如何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外资在华金融机构本质上都是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自1979年以来,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了越来越多的分支机构。起初,这些分行大多采取银行代表处的形式,主要负责总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不从事银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1982年以来,逐步设立了办事处、外资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合资金融公司、外资金融公司、外资银行,为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国务院于1994年2月25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和4月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2001年12月20日《外国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暂行办法》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在总结多年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承诺,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
    2023-05-07
    407人看过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该如何量刑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一、强迫卖血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1、划清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使客户财产损失重大、金融秩序混乱、多次擅自运用受托财产、曾受行政处罚而又擅自运用客户财产的等,构成本罪;未达严重程度,则不成立犯罪。2
    2023-03-08
    74人看过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处罚?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处罚标准是什么背信使用受托财产罪的处罚标准是违反受托义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2023-03-04
    175人看过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处罚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主观表现是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
    2023-04-21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立案要求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4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 如何处罚设立金融机构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8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 我国刑法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
    • 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程序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资金融机构在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后,将实收资本或营运资金调入境内,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根据外资金融金融机构在中资银行的存款证明进行验资。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应在验资后按验资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中间价,把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等值的营运资金汇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指定的外汇帐户。此存款按国内同业6个月期外币存款利率计息,每半年结息一次。外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除外)在中国境内总资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要如何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2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专门设立金融机构罪构成要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