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主体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20:43:50 335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八十四条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八十五条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

第二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

第二百八十九条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第二百九十条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百九十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消费者公益诉讼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一、高空坠物应该怎么起诉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
    2023-06-25
    250人看过
  • 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是哪些
    一、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是哪些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
    2023-06-07
    154人看过
  • 税收保护公益诉讼的主体是什么?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04-18
    116人看过
  • 最新行政公益诉讼司法解释
    一、最新行政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
    2023-06-07
    126人看过
  • 损害股东权益纠纷诉讼主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作为原告简单来说,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从字面可知,公司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纠纷,公司作为被侵权人,作为原告毋庸置疑。《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依据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依据规定对监事提起诉讼的,或者依据规定对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依法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3-06-27
    335人看过
  • 公益诉讼主体阙如有哪些危机
    一、消费者受到的损害后果与个体主张赔偿的数额在数量和形式上严重不对等只有消费者以集体诉讼方式提出的巨额索赔的请求权才能有效的对抗和遏制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垄断或公用企业的侵权行为。只有法律设置了法定消费者组织承担公益诉讼的义务,消费者个人个案中的权利才能通过集团形式的公益诉讼得以保障并最终实现。只有法律规定了承担消费者集体诉讼的义务人并赋予其专门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权利,消费者权利才能延伸健全到社会权利。只有消费者的权利本身能发展壮大为社会权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市场才会消灭。通常当某一案件中消费者的权益普遍地受到隐秘的侵害时,即使有个别消费者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判决。在我国成文法中,判例不是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判例永远只是个案判决的意义,甚至它对霸王合同或条款即使个案确认无效和撤销,对社会上的相同的普遍使用的霸王条款不产生任何积极影响。在大多数公用企业如通讯服务业、供暖和物业
    2023-04-29
    198人看过
  • 对环境污染者提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规定有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益诉讼主体介绍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
    2023-02-21
    443人看过
  • 上海非羁押诉讼最新法律规定
    河南省非羁押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规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非羁押诉讼案件的适用程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非羁押诉讼,是指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第三条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积极适用与严格慎重相结合;(二)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三)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第四条适用非羁押诉讼的对象应当是罪行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均含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6-01
    306人看过
  • 法律公休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公休日: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公共假日:指全体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不含部分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等。一、国家法定的公休假法规定工龄的多少天国家公休假具体时长的规定如下:1、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春节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3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
    2023-06-25
    177人看过
  • 提起公益诉讼其民事主体适合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第五条社
    2023-06-13
    311人看过
  • 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有什么差别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是法律规定的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特定主体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区别在于:一是诉讼目的不完全相同,公益诉讼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私益诉讼一般为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纠纷,直接目的是维护个体利益;二是保护的利益特点不同,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具有抽象性、宏观性,私益诉讼保护的主要是个体利益,具有具体性、微观性;三是对当事人要求不同,公益诉讼原告不要求一定
    2023-05-13
    319人看过
  • 诉讼离婚理由具体有什么,法律有什么规定
    一、诉讼离婚理由具体有什么,法律有什么规定具体的诉讼离婚理由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确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2024-01-12
    448人看过
  • 法院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其中,“社会组织”是指“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指“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是指“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2023-06-26
    107人看过
  •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
    一、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1.在我国,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若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且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或这些机关和组织决定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二、检察院诉讼法律依据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的法律依据同样源自《民事诉讼法》。1.根据第五十五条,对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检察院发现这些行为并决定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它不仅可以独立提起诉讼,还可以在有关机关或组织提起诉讼时提供支持。这一法律依据确保了检察院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三、
    2024-03-28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哪些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 最新法律规定土地征用主体是谁的最新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8
      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的内容规定,我们知道目前在我国只有国家机关才有征收土地的权利,也就是说国家机关才是征收土地的主体。而现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就是市、县人民政府。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征收土地,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
    • 最新刑事法律规定公诉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4
      刑事公诉不一定是要判刑,如果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可以不被判刑。关于刑事公诉就是是否要判刑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及诉讼受害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直接损害原告的利益,因而与起诉人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所谓“没有直接损害”一语,在这里要作狭义的解释,只是指没有“直接损害。当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终是要损害个人的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有天然的联系。实际情况中,会出现一些损害公共利益,但是并没有明确的直接的受害人的案例,因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受害人,所以很难提出诉讼要求,这个时候,由检察机
    •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法律规定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如下建议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关组织提出需要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应当在收到督促起诉意见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院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