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诉的有效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25:36 328 人看过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行政诉讼的种类划分为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履行之诉等几类。行政诉讼的判决分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

一、股东起诉法人的情况

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1、撤销决议之诉;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4、损害赔偿之诉;5、解散公司之诉。间接诉讼又称为派生诉讼,是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如果胜诉,判决的后果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

二、离婚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是:

1、离婚的婚姻关系是之前有效,后面解除,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是自始无效;

2、离婚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无效婚姻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3、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三、解散公司之诉的被告应为公司其他股东吗

应该是公司其他股东的。解散公司之诉的被告应为公司其他股东而不是公司,具体分析如下:

1、解散公司之诉的实质上是为了解决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和争议而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其他股东作为被告。

2、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所享有民事主体资格是一种法律拟制,其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公司机关作出决议并付诸实践的。

3、解散公司之诉是一种变更之诉,解决的是公司的内部问题,归根到底是股东之间的关系,应当以公司其他股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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