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规范上市公司国家股权管理,维护国家股权益,经商中国证监会,现对上市公司的国家股配股、股权转让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股持股单位(含受托行使国家股权单位,下同)在处理上市公司配股时应严格按照国资企发〔1994〕12号文件规定执行,正确、有效行使股权。在股东大会决定配股事宜时,切实维护国家股利益,不得盲目赞成配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赞成配股:第一,股份公司确需
筹集资金;第二,筹资最佳途径为增加股本;第三,保持现有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第四,国家股股东有能力追加股本投资。如国家股持股单位所持股份在股份公司中不占控股地位,无力阻止配股的,应设法购买配股或有偿转让配股权,不得放弃配股权。
二、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配股权或者以其他方式单方减少国家股份数量和比例,须在公司董事会或国家股持股单位拟定初步方案后,由国家股持股单位向初审及复审部门事先报送转让配股权、减少国家股份数量和比例的理由等有关说明材料。
三、国家股权由地方有关部门、单位持有的,国家股持股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由其初审后,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复审;国家股权由中央有关部门、机构持有的,国家股持股单位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
凡是涉及到上述情况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复审及审核文件是证券监管部门复审配股和上市公司编制股份变动报告的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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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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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股持股单位产权变动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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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的关键问题!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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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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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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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股权转让产生的瑕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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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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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债权转股权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公司债权转股权注意事项主要有: 1、以债权转股权方式不得分期缴纳增加的注册资本,需要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 2、在工商部门登记时债权转股权的部门应为债权而不能登记为股权; 3、签订债权转股权合同,不能包含有人身依附性的有关内容; 4、不能是金融债权,无法转让为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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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2、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 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话,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要进行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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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转让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如何办理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7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达让股权;经股东会通过,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出让人已缴付公司的出资额,不必再向公司重新入资,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成为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除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外,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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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公司股权关于股权税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0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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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转让问题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16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若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若是向外转让股权,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余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