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6:10:56 150 人看过

主债权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2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如何计算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被担保债权数额的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权意思主义
    债权意思主义是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一种。也就是说仅仅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得物权发生变动。物权的变动因当事人的合意即可完成,无须以交付或者登记为要件。一、什么是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通过一定方式表现出来,使外界公众知道物权发生了变动。物权之所以需要公示,是因为物权具有绝对性,具有很强的效力,可以定纷止争。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基于这项原则,如果动产的主体发生了变动,就应该及时地转移占有,交给新的权利人;如果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发生了变动,就应当及时地到相应的行政部门变更登记,将新的权利主体的姓名记载于登记簿上,这时,物权变动才算完成,否则,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
    2023-06-24
    418人看过
  •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和种类
    一、被担保债权的数额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2021.1.1生效)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民法典》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民法典》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
    2023-04-04
    357人看过
  •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怎样的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在法律上的规定为: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可以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具体的数额和范围则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在担保合同中。法律上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07-18
    272人看过
  • 债权被担保有哪些数额和种类
    主债权的种类,有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种类物给付债权,以及以作为或不作为为标的的债权等。主债权数额是指主债权是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可以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等。一、申请支付令需要的材料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必须提交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2、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3、债权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4、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必要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收据等。二、欠钱不还到底该怎么办欠债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和解。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二、调解。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
    2023-03-21
    119人看过
  • 债权担保的基本方式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担保的基本方式是什么意思债权债务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保证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债权担保有效期为多长时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023-09-22
    263人看过
  • 担保债权数额和借款金额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一、担保的业务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分期还款如何约定保证责任进行借贷
    2023-03-08
    293人看过
  • 差额补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保差额补缴,分两种情况:1.单位未按员工上年实际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导致缴费基数差额,这部分补缴工作由公司提供相关材料报社保中心审批,办理差额补缴。2.社保要求公司每年4月份重新申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即缴费基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当年公布的社平工资在4月份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若4月份社平工资未公布,仍然按照上年的基数上下限执行,待社平工资公布之后,则按照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间,因为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造成基数差的,需要补缴4月至新基数执行期间的差额。交费基数3000是什么意思社保基数3000的意思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3000元。不同的城市社保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地职工在上一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即使同一公司的不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也略有差异。社保查询方法如下: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
    2023-07-17
    108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债权金额
    担保债权一般是指,由于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担保通常是指,债务人一定要用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而特别担保是相对一般担保来说的,它并不是用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担保债权而是用债务人、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特定的人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就为了保障特定的债权。一、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担保物权是传统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1、目的特殊: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
    2023-03-11
    335人看过
  • 保证金中的保证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约定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障实现的债权。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约定的内容一般要包括被保证债权的数额、类型,债务履行期间,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以及保证期间等内容。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债权为主权利,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为从权利一、担保合同的期限有哪些规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2023-06-26
    115人看过
  • 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的意思是什么
    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的意思是什么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效期间届满,担保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担保物权所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债权人的代位
    2024-01-08
    379人看过
  • 担保债权数额含利息吗
    《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被担保的主债权可以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或种类物给付债权等。这些规定明确了质权发生的依据和质权人实现质权时的优先受偿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其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且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金钱债
    2024-01-05
    196人看过
  • 主债权数额和最高债权数额的区别
    最高债权额是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最高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债权的最高额,即最高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不得超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一、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是不得转让吗在一般抵押中,债权可以转让,抵押权随着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债权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和抵押人即可。但在最高额抵押中,由于未来发生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处于变化中,所以在决算期到来之前,如果允许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则会增加最高额抵押的不确定性,导致法律关系的混乱,也很容易给抵押人造成损害。所以说,根据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最高额抵押权不会随主债权转让。二、法律规定私下转让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吗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
    2023-03-14
    489人看过
  • 行贿入罪数额是什么意思
    一、行贿入罪数额是什么意思行贿入罪数额就是贿赂他人达到了立案标准的即会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
    2023-04-28
    331人看过
  • 主权债务违约什么意思
    主权违约即可能是对国外借款人的债务违约,也可能包含对国内借款人的债务违约。当一国政府掌握有货币的发行权时,政府可以通过发行新的货币,以投放过量的货币来偿还本币债务,即内债,此时政府不会发生对国内债务的主权违约,这也是采用本币标记的主权债券在其国内享有最高信用评级的原因。但现实中由于政府超发货币会带来通货膨胀、本币币值波动等现象,因此其面向全部债权人债务总额是有上限的,当一国全部主权债务超过上限时,主权信用风险就会增高。一、主权原则有哪些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内容为整个国际关系的
    2023-02-21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
    词条

    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 更多>

    #主债
    相关咨询
    • 无担保债权什么意思无担保主债权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8
      无担保债券指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单靠发行公司的信誉而发行的债券,又称信用债券。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 发行可赎回公司债券,是为了能够更灵活地运用资金。预期在未来以低于原发行债券的利率筹措资金。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购入可赎回债券可使其提前得到现金。提前赎回债券时,应将上次付息日至提前赎回日期的利息费用确认入账,提前赎回的公司债券及其溢价工折价
    • 出质担保债权数额是否为数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般情形下,以股权出质担保的债务数额,即为贷款数额。
    • 担保债权的数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 房屋他项权证中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23
      房屋他项权,是指以房产为债权做抵押担保、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权利。所以,《房屋他项权证》中的债权数额,指的是以房屋做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谢谢阅读!
    • 无担保债权与无担保债权人的意思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5
      无担保债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没有提供担保的债权,即普通债权;而无担保债权人则是指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不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