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5:14:22 133 人看过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男方不要女方事实婚姻可以解除吗

男方不要女方事实婚姻可以解除。在我国事实婚姻已经是不存在的,双方的男女关系不融洽便可以自行分开,没有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在民事领域我国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按同居关系对待。如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据扶养发生纠纷方可到法院起诉一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不管哪方提出分手,都不存在补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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