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务及结算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7:42:16 197 人看过

一、采购发票管理

相关税法规定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凭证入账。

(一)检查采购发票的形式与内容

发票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填写,不得出现大头小尾现象。

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二)采购货物一定索要发票

从财务角度略加分析,如果采购货物不能取得发票,就意味着不能进成本,企业要为没有发票多负担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若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抵扣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分期付款一定要分期索取发票

采购合同一般常用的条款是:全部货款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票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因质量问题,标准差异等原因,经常会出现销售折让,无法全部付清款项。而根据合同是无法取得发票的,这样就无法抵扣,从而会影响税负,造成多缴税。

建议采购合同中约定开票事项:按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在收取款项后立即开具发票。

二、采购对象与时间选择

(一)采购对象的选择

一般选择大企业供货,如果供货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它们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没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这种情况,采购方可以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局代开外,或者通过谈判压低价格,以补偿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损失。

(二)采购时间的安排

选择恰当的采购时间,一般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和税收负担。

企业应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选择货物出现供大于求、市场过剩时进行采购。因为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往往可以大幅度压低价格,使税负转嫁给供货方。

三、采购运费筹划

(一)运费能否扣除

采购材料要发生运费,而运费又跟税收有着密切的联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费可以按照7%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二)自营运费与外购运费的比较

企业发生的运费对于一般纳税人自营车辆来说,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索取专用发票扣税)。

若企业不拥有自营车辆,而是外购,在运费扣税时,按现行政策规定可抵扣7%的进项税额,同时,这笔运费在收取方还应当按规定缴纳3%的营业税。这样,收支双方一抵一缴后,从国家税收总量上看,国家只减少了4%(即7%一3%)的税收收入,即运费总算起来只有4%的抵扣率。

假设上述两种情况的抵扣率相等时,就可以求出R之值。即:17%R=4%.则R=23.53%。

数值R是指当运费结构中可抵扣增值税的物耗比率达23.53%时,实际进项税抵扣率达4%。我们可以把R=23.53%称为“运费扣税平衡点”。

如果物耗比率小于23.53%,则外购运费合适;如果物耗比率大于23.53%,则自营运费合适。如果企业规模较大,有很多运输业务,把运输车辆独立出来专门成立一家物流运输公司,由该物流运输公司负责采购运输并开具运输发票,在税收上比较合算。

对于小企业,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最好在采购时与供货方达成协议,由供货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

四、采购结算方式

采购结算方式有很多种,企业应该尽量取得长期、大额的商业信用,同时要尽可能早地取得发票。

经常采用的结算方式有:

(一)赊购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

能够控制企业的资金支付。

(二)委托采购方式

1.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假如供货方的材料价格为100元/单位。受托方向采购方每单位收取手续费20元。则采购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100x17%=17(元)

受托方缴纳营业税为:20x5%=1(元)

这种方式要求: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供货方将发票开具给采购方(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采购方(委托方);受托方代为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2.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结算。假如供货方的材料价格为100元/单位。受托方采购后销售给采购方的价格为120元(不含税)/单位。

则采购方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为:120x17%=20.4(元)

受托方缴纳的增值税额为:120x17%-100x17%=3.4(元)

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要垫付资金。这种情况下,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的购销业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对于采购方来说,采取第二种方式较为合适。而对于受托方来说,采取委托采购收取手续费方式合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0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是?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包括: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获得相应资金;2.向乙方查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情况;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质押的相应证券及孳息解除质押。(二)甲方义务包括:1.初始交易时,保证其证券账户内有足够的标的证券,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质押结果。因其证券账户标的证券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质押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3.购回交易时,保证其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其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4.甲方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5.按照上交所、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的权利
    2023-03-04
    132人看过
  • 询价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二条对询价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即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立法目的询价采购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这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询价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应至少有三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这种方法,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在实践中,政府采购业务很多是通过询价采购方式,但对询价采购操作却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通常是将一些可以招标或者规格标准不统一的货物也实行询价采购方式,这里有制度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钻政策空子搞种种舞弊行为的现象。所以,必
    2023-04-24
    234人看过
  • 政府采用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1.公开招标(1)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2)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邀请招标(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
    2023-04-24
    179人看过
  • 采购合同纠纷分类及解决方式
    一、采购合同纠纷分类有哪些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两种: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无效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二、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采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但是协商往往难以达成,并且协商达成的协商只是新的一种合同,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容易反悔。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
    2023-02-24
    366人看过
  • 浅议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按政府采购的公开程度划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基本采用此划分标准。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五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以上两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属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制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高额费用的。询价采购是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中
    2023-04-24
    457人看过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方式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2023-03-30
    15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8
      交易各方应当在《业务协议》中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吸收合并的,融入方应当提前购回。
    • 采购方式可以采用哪些方式采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
    • 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7)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9
      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9
      因司法等机关冻结,影响标的证券处置的,交易各方按《业务协议》的约定处理。影响标的证券处置的情形解除后,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或向上交所提交终止购回申报。
    • 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2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购回、补充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适用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等内容。《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吸收合并的,甲方应当提前购回。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