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属于专属管辖吗以及由哪个机构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23:43:55 392 人看过

一、不动产登记属于专属管辖吗

不动产登记属于专属管辖。

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

二、不动产登记由哪个机构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以下是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三、哪些情况下必须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遵循“自愿登记”的原则,不会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并且要做到“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即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不换新证对于百姓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若房产将进行交易,登记过户时,旧的土地证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简单来说,现有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但若房主将房产交易和过户后,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属于动产登记吗
    股权质押是不是属于动产登记股权质押并不属于动产登记,股权是属于权利的一种,所以股权质押合同登记是属于权利登记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股权质押的效力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对质物的效力股权质
    2023-06-18
    44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找哪个机关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而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二、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1、登记机关法律责任概述。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是指登记机关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就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3、登记机关
    2023-04-06
    178人看过
  •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机关和登记机构
    (一)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机关全市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房屋他项权登记,发证机关为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房地产权证》)统一套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章。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全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机关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指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办事机构,即填证单位。1.渝中区的登记机构分别为渝中区国土资源局、重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2.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八区(含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的登记机构分别为区国土资源局(国土房管分局)、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所)。3.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荣昌县、武隆县、忠县、巫山县的登记机构分别为区县国土资源局、区县房管局(所)。其他登记机构为各区
    2023-06-25
    21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证明属于他项权证吗
    不动产登记证明并非房屋他项权证,这两者在性质与功能上都存在明显差异。自我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先前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已经整合为一体,全数归入不动产权利证书进行统一登记。具体而言,意味着原本需要同时出示的“两证”如今可以简化为仅需持有一本经过整合的“新证”就可实现相应权益的确认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4-08-11
    297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结登记申请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指南准备登记申请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真实有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登记业务指南和咨询、不动产单元配号、登记申请表及样本并指导填写。2、受理查验申请主体,查验申请材料,询问申请人,扫描、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意见。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填写不予受理告知书。如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中缺少必要的“不动产界址坐标、空间界限、权
    2023-04-17
    52人看过
  • 离婚登记处和结婚登记处属于哪个部门
    一、离婚登记处和结婚登记处是哪个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是属于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二、结婚证的办理过程是怎样的1、男女双方必须备齐所有的注册材料共同到某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构提出注册申请。2、相关机构将对当事者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任何有疑问的地方都应进行详细地调查,都可以要求当事人给予必要的配合。3、审查通过后,申请的双方将被立刻准许注册登记,如果没有通过,有关部门也将出示书面说明,陈述为何驳回登记的申请。一经登记,男女双方即刻确立为夫妻关系,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也享有相应的权利。若当事人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也须履行有关手续办理离婚证。常见的不予登记理由:1、任意一方或两方都未满法定的注册登记年龄。
    2023-05-25
    136人看过
  • 婚姻登记、产权登记、社团登记、抵押登记中哪些属于行政许可
    只有社团登记属于行政许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
    2023-05-04
    319人看过
  • 哪个是登记机构
    作品注册的组织是什么负责作品登记的机构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工作。目前,国家一级的注册由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登记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在版权局版权处,有的受版权局委托给版权协会,有的受版权局委托给版权中介机构,有的委托市级机构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2023-05-07
    121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由哪个部门登记管理
    一、司法鉴定机构由哪个部门登记管理1.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2.具体来说,司法部负责全国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二、司法鉴定管理办法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的主要法规。2.该办法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定义、属性、登记条件、管理制度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等。3.司法鉴定机构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后,方可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三、司法鉴定管理职责1.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具有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的职责。这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评估机构资质和质量管理、监督机构的执业行为等。2.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也依法进行自律管理,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司法鉴定行业的秩序和公正性。3.这些管理职责旨在确
    2024-04-18
    260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什么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副科级单位,属于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是国土局的下属二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其办理不动产证可以由开发商办理,也可以自行办理。在办理不动产证之前大家应携带身份证、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相关资料,办理时需要先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然后才能进行产权登记的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024-05-02
    431人看过
  • 彩礼登记以后给的还属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一、彩礼登记以后给的还属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关于彩礼钱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分析:若该笔资金由男方或其父母在婚前给予女方,那么它即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资产;相反,若男方或其父母将彩礼钱赠予女方父母,那么这笔款项就归女方父母所有;而在男女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后,若男方或其父母再次将彩礼钱交付女方,那么此款应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除非事先签署过明确规定彩礼归女方所有的赠与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彩礼那边要不要还回去,法律是这么说的:1、就是两人还没去领证,男方觉得不合得来可以喊女方把彩礼退回来给他;2、俩人刚结完婚又闹掰了,而且之前也没真正地在
    2024-07-07
    351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遇阻:房产土地登记归属不同部门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无疑是不动产登记能否顺利落地的关键。1月4日,国土部发布出《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尤其是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工作主要在地方,特别是市、县一级,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国土部获悉,目前进展来看并不乐观。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条例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和职责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22个省份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但市县一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普遍没有启动。房产、土地谁是核心?目前中央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的难点在地方,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地方要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但没有明确具体到哪个部门,而是强调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进行整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严金明如是介绍。
    2023-06-10
    10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哪个组织管理的?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副科级单位,属于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是国土局的下属二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其中办理不动产证可以由开发商办理,也可以自行办理。在办理不动产证之前大家应携带身份证、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相关资料,办理时需要先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然后才能进行产权登记的操作。哪些情形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
    2023-07-13
    254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律师补充: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
    2023-05-06
    4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民属于不动产登记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民自建房属于房产,因此也归于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房产登记房屋就是属于登记的那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付全款直接买下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那这个在婚后还是属于那个人的个人财产,除非在结婚前做公证,证明房子在婚后属于公共财产,要不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只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另外如果是分期付款的,在你们结婚后房产证才下来,那这个房子便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公共财产.总之,在婚前的个人的财产到了婚后仍然属于个人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是房子问题,如果想让房子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要不
    • 之诉由执行管辖,涉及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1、执行异议之诉属于执行法院的特殊管辖权,可排除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权。2、在执行异议之诉标的为不动产时,仍然由执行法院行使管辖权。因为执行异议审查的是执行程序中标的是否涉案的问题,不是直接处置不动产的诉讼程序,故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则。
    • 析产登记属于房屋登记哪种类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
      1、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 2、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3、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确定登记办法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