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产权登记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0:06:32 89 人看过

一、民法典房屋产权登记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民法典对房屋产权登记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没有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产生纠纷的,属于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证办理程序

(1)登记收件。

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

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

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

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

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

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

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民法典对房屋产权登记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没有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理。

所以房屋登记产生争议是不动产纠纷的,适用专属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房屋确权后房子是否需要专属管辖权
    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因为该案属于不动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一、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承揽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土地纠纷是否可以设置专属管辖土地侵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
    2023-04-02
    9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怀孕未登记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一、民法典中怀孕未登记是否属于事实婚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符合结婚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育子女未登记,构成事实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二、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1、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
    2023-06-19
    31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没有变更是不是属于遗产
    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没有变更是否属于遗产民法典规定,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房屋产权没有变更,属于个人合法取得的,算是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遗产继承的范围有哪些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
    2024-01-14
    402人看过
  • 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是专属管辖吗
    是的,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2023-06-13
    338人看过
  • 撤销商品房预售登记是否属民事管辖
    李某于二00二年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李某按合同规定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后,双方同到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二00四年因开发商不能按合同规定交付房屋,而李某又急于装修房屋结婚,无奈要求开发商退钱并给付利息。开发商在李某的多次催讨后,退回了李某的购房款,但要求李某签署同意开发商将其所购房屋卖给他人的确认书。为了尽早拿回购房款,李某在确认书签了字。二00八年,开发商将该商品房卖给他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因预售合同登记未撤销,登记部门不同意进行登记。开发商要求李某与其一并到登记部门撤销先前的登记,但李某以开发商之前未给付其购房利息,给其造成较大损失,现要求其协助办理撤销登记,势必因其必须请假而又要造成其工资和奖金的损失,因此提出协助办理可以,但开发商必须赔偿其损失。开发商不同意赔偿李某的损失便起诉到法院民事审判庭,要求法院判决李某履行撤销登记的义务。审理该案时有二种不同意见:1、李某同意解除了
    2023-04-22
    197人看过
  • 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还是集中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并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归类到某一类特定的法院,比方说“被告住所地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而集中管辖,指的是案件只能由某个具体而特定的法院管辖,比方说:在上海发生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一、知识产权案件的级别管辖有哪些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实践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人民法院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
    2023-02-23
    465人看过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一、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
    2023-06-16
    377人看过
  • 房屋确权纠纷的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产权确认方式有哪些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①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
    2023-02-25
    392人看过
  • 关于中国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排他性管辖权是指法律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管辖权。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专属管辖权具有优先权,排他性和强制性排他性管辖权可分为国内排他性管辖权和国外排他性管辖权。国内排他性管辖权的范围如下:(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在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比如土地,矿山,建筑,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权(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清除障碍物等作业。因港口经营发生的争议,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拥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房地产的位置通常被视
    2023-05-07
    158人看过
  • 海事法院属于专属管辖吗
    一、海事法院属于专属管辖吗1.当案件涉及海事侵权或海事合同纠纷时,这些案件通常由海事法院进行专属管辖。2.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当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时,这些案件便会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管辖权的一种转移。因此,虽然海事法院在处理海事海商纠纷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并非所有海事海商纠纷都完全属于海事法院的专属管辖范畴。二、海事纠纷由谁管辖海事纠纷的管辖通常首先由海事法院负责。1.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定,某些案件可能会被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船员因海难或其他意外事件而失踪,并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并据此主张相关权利。3.在这一过程中,海事事故的调查机构如海事局或有权调查事故的境外机构、出于公益目的调查事故的民间组织,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关机关”。三、海事纠纷的管
    2024-07-20
    57人看过
  • 理货案件是否属于专属海事法院管辖
    理货案件是否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要看其符合的情形。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七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案件有三类:(一)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上三类。对于理货案件是否属于海事法院管辖就要看该理货行为引起的纠纷是否是因为港口作业,或者是海上作业,或者是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引起的。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情形之一就属于海事法院管辖。一、海事案件的范围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统称海事案件。关于海事案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海事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简称海事案
    2023-03-28
    130人看过
  • 项目资金支付争议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权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此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有专属管辖权。(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是指因确认引起的产权纠纷,房地产的分割与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房地产已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位置为房地产所在地;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
    2023-05-07
    46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是不是属于用益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因为房屋租赁要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
    2023-08-14
    227人看过
  • 专属管辖权是否适用于施工争议
    专属管辖权是否适用于建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2013年10月18日,赣州某公司原告与被告廖某签订石城县某广场消防排烟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施工,被告廖某,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同意因合同发生争议,提请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裁定。工程竣工后,被告廖某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故原告起诉石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廖某与广场业主赣州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廖某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被告廖某在管辖权问题上已达成一致,应适用协议管辖原则,将本案移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总承包管辖权还是专属管辖权,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
    2023-05-07
    31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2022年民法典中专利权属纠纷是否属于侵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2
      1、民法典中专利权属纠纷一般属于侵权纠纷,属于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 《民法典》如何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7
      如何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一)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本人申请登记,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请登记。 (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定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提交身份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等指定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协助执行证
    • 离婚析产房屋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法律如何认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2、涉外案件专属管辖(《民诉法》第266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是否属于不动产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约定内容是关于不动产的,属于不动产合同纠纷,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 房屋的产权登记是属于不动产登记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是不动产登记。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