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9 20:25:51 394 人看过

在我国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只要股权质押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则永久有效。而质权是在当事人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擅自转让质权。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股权质押合同怎么写以及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一、公司股权质押合同怎么写公司股权质押合同应该按照下列要求写:首先要写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主要是姓名;然后要写清楚合同的标的,写明“质押标的为乙方(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约定好质押金额以及红利和其它收益的分配。第三要注明担保范围,一般来说,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第四,注明交易的期限,确保股权质押征得了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和文件、材料等的完整、真实、有效交接;第五,确定甲方对股权能够行使的权利以及质押期间股权的相关处理事宜。最后要写明违约责任,并且要有甲方、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二、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生效手续的,则办理完毕后生效。质权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的。三、股权质押
    2023-04-30
    477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期限有多长时间
    一、股权质押期限有多长时间1.股权质押的期限并没有具体规定。只要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存在,质权就会持续存在。当主债权消灭或已实现时,质权才会消灭。2.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它明确了担保物权消灭的几种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而在股权出质期间,出质人不得随意转让其股权,除非得到质权人的同意。二、股权质押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和证件。这些材料包括: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
    2024-07-27
    28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又安心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原则上是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算。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生效日期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算。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一般包括:股权具有可转让性;签定书面合同;办理出质登记;未预设流质条款。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条件;股份公司股权质押,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二、股权出质代表什么意思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
    2023-06-26
    11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延期回购期限
    股票质押延期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一、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
    2023-06-20
    391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期间股权可否质押,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一、破产清算期间股权可否质押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并没有规定不能质押股权,如果质押股权,要及时所选债权人委员会。如果在重整期间,为继续经营而借款的,可以不借款设立股权质押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2023-06-17
    130人看过
  • 质押合同成立后但质押期限到期法律上有效吗
    主债权存在时享有质权。财产质押没有具体期限,质押合同也会约定具体期限。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就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除担保物权:(一)消除主债权;(二)实现担保物权;(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质押合同范本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E-MAIL: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职务: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E-MAIL: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职务:_____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或股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2023-08-08
    5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权益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有效范围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双方签订协议时的主观状态和具体情况来分析。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股权质押有效期几年股权质押有效期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023-08-18
    16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七)
    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第一条有关各方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第二条质押内容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第三条质押登记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
    2023-04-23
    26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一、大股东股权质押对股改有影响吗大股东股权质押在一般情形下,不会影响公司股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
    2023-04-04
    498人看过
  • 如何约定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到期怎么办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调控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不会将合同的所有订立都规定约束。也就是说,合同本着约定有限的原则,其约定的合法内容都是有效的,而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股权质押合同的到期,就意味着债务到期,债务人应该履行偿还义务。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权人则有权出卖股权,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出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偿还完债务后,剩下的归还债务人。若股权价格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债务人补清。
    2023-06-15
    42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审查要注意哪些事项,股权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股权质押合同审查要注意哪些事项股权质押合同审查要注意以下事项:1.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否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也存疑,无法达到保障债权的目的。2.不是所有的股权都能进行质押,法律对此有限制条件,即能够提供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若股权本身是大陆法令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亦属无效。二、股权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股权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对质权人的效力和对出质人的效力两方面:1.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2.对出质人之效力。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出质后,该股权作为债权之担保物,在其上设有担保物权,出质人的某些权利因此受到限制。三、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的情形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
    2023-05-06
    27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到期后多久时效,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股权质押到期后多久时效股权质押没有具体时间的,股权质押后,主债权有效的,质权就有效,质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
    2023-04-18
    224人看过
  • 股权出质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股权质押登记有效期一般无具体、统一规定,是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的,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股权出质流程为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股权出质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7-28
    121人看过
  • 股票质押期限有限制吗?
    股票质押是有时间限制的,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的质押贷款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审查处理。借款人提前还款还须经贷款人同意,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具有良好的业绩、适度的流通股本规模和良好的流动性。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新三板股票质押如何质押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简单地说,是申请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挂牌公司可在挂牌后进行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一年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于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
    2023-07-0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合同中关于质押期限的约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05
      在质押合同中,债务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主债务。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约定还款期限。 如果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将质物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然后用所得的价款来抵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中关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需要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 没有股权质押登记文件股权质押合同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1.无效。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 2.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 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质押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 股权质押生效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4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在判断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时,我们首先要看其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
    • 股权质押的限制股权质押是否具有法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5
      股权质押的限制有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