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地方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5:31:46 241 人看过

一、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地方在哪

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8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7、8、9号综合受理窗口

二、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湘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在湘潭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并符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的办理方法和流程如下: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职工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咨询、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也可以通过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职工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账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冻结手续。3、核实情况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职工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及贷款情况。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职工持《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中心归集支取科及管理部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中心归集支取科及管理部参照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5、办理贷款贷款申请职工持申请材料到中心个贷
    2023-05-08
    431人看过
  • 湘潭医疗保险报销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湘潭医疗保险报销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地点:湘潭市湘潭大道157号3办公楼医保服务大厅1-3号窗口二、湘潭医疗保险报销办理依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7〕59号)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6〕2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第四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级人
    2023-05-13
    240人看过
  • 公积金离职后如何办理提取
    一、公积金离职后如何办理提取公积金离职后如下办理提取:1.提出申请。职工凭借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在核实后,向职工开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办理提取审批。职工持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卡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相关机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3.等待通知。提取审批办理好后,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相关机构会给出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的通知;4.办理提取手续。通过审核后,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材料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首付款收据;4.《商品房买卖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6.契税完税凭证;7.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三、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多久提取一次应该视
    2023-07-12
    267人看过
  • 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在什么机构办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条件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三、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3.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4.黄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四、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
    2023-05-25
    396人看过
  • 淄博公积金辞职提取在哪个机构办理
    一、淄博公积金辞职提取在哪个机构办理办理机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淄博公积金辞职提取办理依据(节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三、淄博公积金辞职提取办理流程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2023-05-13
    285人看过
  • 哪些情况职工离职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
    离职公积金怎么办一、职工离职在当地就职如何转移1、事业单位转事业单位: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2、事业单位转国营企业:个人提供银行查询单(公积金卡所在银行),提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3、国营企业转国营企业: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4、国营企业转事业单位:国管单位离职后国管公积金分为两种封存状态(单位内部封存、国管集中封存)。二、职工离职去外地工作如何转移1、外地单位建立了公积金账户,职工可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全额转入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2、职工为农村户口可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销除住房公积金账户。哪些情况职工离职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
    2023-05-09
    302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一、什么是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在哪里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三、提取条件(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
    2023-05-08
    174人看过
  • 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提取注意事项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023-05-30
    261人看过
  • 成都提取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一、二楼电话:028-843507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育英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四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
    2023-03-31
    179人看过
  • 湘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哪办理
    一:湘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哪办理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处二:湘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受理条件1.需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提出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提出预审申请。2.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合法、有效。三:湘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
    2023-05-24
    315人看过
  • 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352号二、湘湘潭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办理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34号令第十九条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政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
    2023-05-26
    307人看过
  • 湘潭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湘潭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湘潭市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综合受理窗口二、湘潭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办理是什么手续1、申请2、受理3、审查4、办结三、湘潭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办理条件有哪些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
    2023-05-26
    105人看过
  • 铜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办理在哪个地方
    一、办理地点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市公积金窗口。交通指引:广大市民可在三江公园、锦江广场、地王广场、公园道1号等站点乘坐12路,在江华国际酒店、金滩数码城、二完小、北门口等站点乘坐13路,在市老干活动中心、天阳小区、市妇幼保健院、金滩数码城、沙子坳路口、公园道1号等站点乘坐15路公交车抵达。二、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05-28
    248人看过
  • 万宁提取公积金办理在什么地点
    一、万宁提取公积金办理在什么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三、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350号第1次修订,2019年3月24日第2次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
    2023-05-2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公积金提取在什么地方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5
      公积金提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向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
    • 本地离职可否在广州市办理提取公积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你看看是否符合下面的规定,符合的话可以办理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
    • 湘潭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 湘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如何办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5
      在湘潭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湘潭市购(建)自住住房,并符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所需的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薄首页、户口薄页复印件。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丧偶的提供死亡相关证明复印件,未婚的提供《
    • 异地公积金怎么提取?在哪里提取?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