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一名人员是否为受贿罪的共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09:20:22 165 人看过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包括四个要点:1)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2)故意;3)侵犯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要具备其中一点,即可认定受贿罪共犯。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犯罪行为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其次,主观方面需要具备故意;第三,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最后,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受 贿 罪 的 共 犯 构 成 要 件 有 哪 些 ?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共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除了主犯外,还存在着从犯和胁从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的共犯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共同故意:即四人在共同犯罪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 共同实施:即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实施故意犯罪行为。

3. 共同占有:即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共同占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4. 分工与配合:即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分别承担不同的角色,共同完成犯罪行为。

5. 共同犯罪故意:即四人在共同犯罪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以上要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如果只有部分要件成立,则不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同时,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一般认为是权钱交易,不认为是受贿罪的共犯,需要区别开来。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包括共同故意、共同实施、共同占有、分工与配合和共同犯罪故意。同时,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也需要区别开来。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要件,才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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