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否是一种单务法律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2 19:48:04 362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不是一种单务法律关系,是双务法律关系。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义务,而买方负有按照约定支付买卖价款的义务,故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买卖合同是否是一种单务法律关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买卖关系与买卖合同关系区别
    一、买卖关系与买卖合同关系区别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买卖关系是指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买卖的构成,需有人、标的、行为三个要素。即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从义务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检验、保管以及及时领受等。买卖合同关系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存在的法律关系。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
    2023-04-30
    498人看过
  • 淘宝买卖合同答辩解除买卖关系是否可以?
    淘宝买卖合同答辩解除买卖关系是可以的,因为本身对于网络类型的合同方面的纠纷的时候,在进行答辩的时候,就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一个实际真实的回答就可以了。合同的生效。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是承诺行为,一旦承诺合同即成立,但尚未生效。笔者认为,此时买卖双方成立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所附的条件是买方的付款行为,买方将货款汇至支付宝,买卖合同即生效。非经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双方的合同不得解除。卖方应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履行发货义务,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答辩人:胡**针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买卖合同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被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所有货款,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终止,故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一)、被答辩人提交的2012年12月7日的“退货单”并非是答辩人向被答辩人购买的货物清单,而是答
    2023-03-19
    372人看过
  • 买卖合同效力是否影响票据关系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受让人作为被背书人可以享有以下票据权利:第一,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第二,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虽然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如果背书人不作记名背书,汇票转让将不能成立,背书行为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又明确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银行承兑有风险吗有风险。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风险。1、承兑汇票的真伪企业财务人员能否把住审查关,对防范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风险至关重要。中国票据网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2、承兑汇票
    2023-03-15
    314人看过
  • 未订合同收货买卖关系是否成立?
    未订合同收货买卖关系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一、签合同需要有法人签字吗法人签订合同一般需要法人代表签字,但是经过法人授权的行为人也可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甲方写公司名称正常吗合同甲方写公司名称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2023-03-25
    340人看过
  • 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劳务法律关系
    ——申诉人刘XX与被申诉人四川省XX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XX总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仲裁委裁决两被申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编写人:杨长春案例评析人:杨长春[要点提示]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一定部门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其他劳动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依照规定的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我国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即劳动争议首先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两审制最后裁决。[案情]申诉人于2000年1月28日被某办公室招聘从事某工作,但该办公室未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经申诉人同意就与某总公司的分公司签定了服务合同。二被申诉人均不愿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此后,某办公室每月向申诉人发放工资550元,某
    2023-04-22
    322人看过
  •  单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否为双方互负债务的关系?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仅负有归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且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相比之下,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时并不一定已经履行了借款本金的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后,借款合同才会生效。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即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仅负有归还借款本金的义务,而且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相比之下,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时并不一定已经履行了借款本金的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后,借款合同才会生效。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即借款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借 款 合 同 中 , 借 款 人 需 要 履 行 哪 些 义 务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借款人需要按
    2023-09-07
    259人看过
  • 欠条是否属于买卖合同纠纷的一种?
    买卖合同纠纷源于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欠条属于债权债务凭证,不是合同,只能说明纠纷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欠条可能发生于买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所以不能--概认为欠条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欠条还可能产生于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其他类型的合同。所以要根据案情具体判断所涉及的纠纷类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的流程1、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5、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
    2023-07-04
    310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中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劳动合同只有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因此,答案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根据劳务关系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例如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 务 关 系 与 劳 动 合 同 的 关 系 是 怎 样 的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在主体、适用法律、关系内容和纳税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
    2023-10-02
    306人看过
  • 有买卖关系没有买卖合同算什么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因此,就算没有书面的买卖合同,但若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证明事实上存在买卖关系。一、买卖合同的证据类型有哪些结合审判实践,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
    2023-03-17
    380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是一种合同吗
    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可成立。从2021年开始,民法典生效实施,居间协议的名称也更改为中介合同,以后将不存在“居间合同”“居间人”和“佣金”的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中介合同”自委托人与中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因此,“居间合同”是诺成合同。一、签居间是什么意思签居间意思是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签订居间合同之后如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则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二、跨国买房起纠纷,中介是否承担责任1、通过中介买房产生纠纷中介存在过错的有责任,中介无过错行为的没有责
    2023-03-08
    400人看过
  •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都认为,父母总是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父母所作的一些都是为了孩子好,父母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是一致的。目前在我国的情况是,家庭监护还被很多人认为是家庭内部事务,父母以怎样的方式或者内容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只有像媒体报道的一些恶性案件发生以后,社会才给以关注,于是人们愤慨、声讨、严厉处罚、同情。但事件过后还是无法避免类似的恶性案件发生,人们也没有从恶性案件中思考出预防类似问题发生的制度。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完善我们的监护人监督制度,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父母对待子女的行为应该置于有效的法律监督之下。实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意识到,父母并不总能为了子女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甚至有时会严重侵害子女的利益,所以,国家在儿童生理和心理幸福方面是有责任的,在保护儿童方面有积极介入的义务,尤其是在儿童的权利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
    2023-03-27
    3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是否调整劳务关系
    一、劳动合同法是否调整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5.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中华人民
    2024-01-26
    447人看过
  • 未签合同能否推定买卖合同关系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能因为交易习惯或者相互信任、或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提交以下证据加以证明:1.送货单。送货单是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发送货物的单据,记载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收货人等内容。买卖标的物如果是通过物流企业或者快运企业发送的,卖方除了应保存好送货单之外,还应注意保留托运单,收货人签收凭证。买卖标的物如果是由卖方自己交付给买方的,应由买方签收,并让买方对送货单签字确认。2.收货单。收货单是卖方向卖方交付买卖标的物时买方出具的收获凭证。记载收取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收货人、收货时间等内容。买卖标的物如果是通过物流企业或者快运企业发送的,收货单保留于物流企业或者快运企业,卖方应有复印件存留。买卖标的物如果是由卖方自己交付给买方的,收货单由卖方自己保存。3.结算单。结算单是买卖双方通过对买卖标的物的数量、单价、总价进行核对、确认的记载买
    2023-06-15
    446人看过
  • 买卖罂粟种子是否不合法?
    买卖罂粟种子犯法。具体规定是:1、可能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大量未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买卖罂粟种子会不会构成贩卖毒品罪买卖罂粟种子,不会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如果买卖罂粟种子数量较大的,就会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法律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
    2023-07-07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属是同一种法律关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能把话说清楚吗谁和谁你这只有一个词,没有另外一个啊。
    • 债务债务关系是否是合同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1
      1、是合同关系。 2、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3、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买卖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9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不是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因为当事人间的对待给付具有交换性。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换言之,是指合同当事人双
    • 安置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法律关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5
      完全不是。拆迁安置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在排序上是最优先的合同,优先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甚至工人工资等。而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普通的债权合同,只是履行后具有物权请求权。
    • 合同买卖关系中卖受人是不是有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9
      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1、交付目标物。交付目标物是卖方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品交付由买方实际占有的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转让和占有变更和简单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的最终目的是获得目标物的所有权,将目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是卖方的另一个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与其他涉及财产转移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